主题:对香港记者的莫须有攻击理应休矣 -- 风雨下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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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现录象的证据对自己不利,通常都会说摄像头坏了。摄像头是银行的,顾客再愤怒也没办法。
关于这个讨论中所涉及的事件,我想要问的一个问题是,政府掌握的摄像头录到的东西,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让公民和司法机构查看。毕竟不是每个人走到街上都自带摄象机的,那么当附近的政府摄像头中可以有证据证明公民的说法,是否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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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香港记者为什么不公布自己被4.5个武警群殴的录像呢 西南闲人 字0 2009-09-22 22:13:13
🙂没有看到证据,就有了立场,还说得跟真事似的 注册之后 字0 2009-09-22 22:41:11
🙂我没立场,这是记者自己说的 西南闲人 字328 2009-09-22 22:45:09
🙂在很多案例中,比如ATM机吐假钞的事件,掌握录象的银行
🙂搞清楚,谁指控谁举证 1 西南闲人 字228 2009-09-22 23:07:24
🙂"先入禀法院进行控诉,然后法庭自会要求武警出示证据。" 注册之后 字8 2009-09-22 23:08:47
🙂不是吗。请问你没事就跑去说我要看录像,看谁理你 西南闲人 字250 2009-09-22 23:11:47
🙂我们谁也不在场,谁也没办法查看那个录象,所以再讨论都是口 注册之后 字104 2009-09-22 23: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