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谈孔明的治蜀 —— 凡治政者,要识时务也 -- 驿路梨花
“益州既定……使诸葛军师定拟治国条例,刑法颇重。法正曰:“昔高祖约法三章,黎民皆感其德。愿军师宽刑省法。以慰民望。”孔明曰:“君知其一、未知其二:秦用法暴虐,万民皆怨,故高祖以宽仁得之。今刘璋暗弱,德政不举,威刑不肃;君臣之道,渐以陵替。宠之以位,位极则残;顺之以恩,恩竭则慢。所以致弊,实由于此。吾今威之以法,法行则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则知荣。恩荣并济,上下有节。为治之道,于斯著矣。凡治政者,要识时务也。’”
【注】最后一句见明弘治本《三国志通俗演义》(后毛宗岗删去)这段话并不是罗贯中的杜撰,是从《三国志》注文中抄来的,但罗贯中抄下这段话,并加上了最后一句,足可见他的见识 —— 凡治政者,要识时务也。
执行政策和法律,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所谓“识时务”。当实际情况需要从重判处时,就不能一味的量刑从轻。否则,一些人气焰会更嚣张,社会对法治公平性的怀疑会更深。这对于法治社会建设是没有好处的。
而什么又是今天的实际情况呢?当权宦人家践踏法律尊严、逃避法律制裁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思维的时候,并且撞死人后的第一感觉是可以用钱摆平,进而觉得毫无所谓,满不在乎的时候,那么“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吧。
道理本来是容易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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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谈孔明的治蜀 —— 凡治政者,要识时务也
🙂+2留念念。 1 瓦斯 字158 2009-06-05 02:15:24
🙂此法只能用于普通百姓。反过来说,有可能是 1 华恩 字279 2009-05-21 04:14:42
🙂其实偶那个贴是放在观点里面做广告用的 5 驿路梨花 字352 2009-05-21 05:23:16
🙂梨花姑娘....此文好像没啥意义啊... 诛心 字0 2009-05-15 10:00:42
🙂这是做广告用的 2 驿路梨花 字104 2009-05-15 21:10:19
🙂这不合法制 海纳 字44 2009-05-15 07:50:05
🙂这个就放着讨论的。。。 驿路梨花 字27 2009-05-15 07:5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