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美国警察之耻! -- landlord
讨论前先欢迎一下虽远必诛兄回河吧。
就您这个帖子我抱着脑袋想了足有半小时,才理出一点点自己的头绪来。
其实您这个角度看问题并没有什么错误。就跟有人打伤别人足以判刑,就算受害者原谅他并为他求情,也不可能免除他的刑罚;因为违法者违法伤害的是社会利益,并不是损失个人利益的人不在乎就可以不处罚他的。这次也是,闯红灯伤害的是公共安全,处罚他是应该的;考虑到其故意违法也许还应加重处罚。
但是这是人类社会,不是机器人社会;法律和执法者也要讲人道主义。像那位先生他急着去看自己岳母最后一面而超速闯红灯,这样做不能说是正确,但是十分正常;因为多争取一点时间就可能在岳母咽气之前赶到,这和吸毒酗酒飙车,抢行铁路道口的两次车祸还不太一样。可以指责他欲速不达出车祸怎么办,对别人造成危害怎么办等等,可他要是这种情况下不闯红灯不超速慢慢开,那反倒不正常了。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动物,不可能像电脑那样百分之百纯理性处理问题。
警察的问题不只是态度不好,而是缺乏人道;包括那位量体温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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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医生缺乏公关训练 frnkl 字56 2009-03-31 16:41:00
🙂还您一个。关键是视角不一样 16 虽远必诛 字3362 2009-03-31 14:04:49
🙂很能理解您的说理,送花。 端娘 字199 2009-03-31 23:37:06
🙂哎呀呀呀。。。这等于是个奥贝斯坦式做法正确性问题
🙂每个人都希望别人理解自己的行为 5 lanchong 字296 2009-03-31 00:33:48
🙂花上,这话有道理。 刹那芳华 字0 2009-03-31 04:50:05
🙂呵呵,秦人强盛,山呼万岁;秦人羸弱,冷酷残暴。 1 wild007 字175 2009-03-30 21:17:35
🙂奥运精神--参和稀泥 20 虽远必诛 字3031 2009-03-30 14: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