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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读后感】关于社会生物学的一点感想 -- rod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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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读后感】关于社会生物学的一点感想

对E. O. Wilson的《社会生物学》我是仰慕已久,到美国后不久就买了一本25周年版,700多页,比一般书宽出一大块。惭愧的是买了之后到现在还没看过,社会生物学的观点我多数是从Dawkins的书里看的。也难怪,不知道为什么,Wilson的书的翻译怎么就这么差,和Dawkins书的翻译不能比啊。这次当搬运工的时候还是硬着头皮把这本简编社会生物学和人的本性看完了。读完之后有一些感想和大家分享。

首先是发现E. O. Wilson并没有强调自然选择就是作用在基因上的,也不否认个体水平的选择。其实我觉得这本就没什么可争的,自然选择直接选择的是性状(或性状组合),任何表现这个性状(组合)的单位都受到选择压力,无论是个体、群体、还是纲一级的分类单位。如果这个这个性状是可遗传的,那么必定有决定这个性状的基因(组合)同时受到选择压力。当然这是我的观点,学术界好像对此是有争论的,也许我并没有抓住争论的本质。

其次是社会生物学最为成功之处是对于利他行为的完美解释。利他行为的本质还是为了基因的“自私”目的。这个说法好像不可思议,道理上又那么无懈可击,还有坚实的实验证据,真是妙不可言。这个部分也是最令我信服的,当然Dawkins功不可没,《自私的基因》里对这个观点又更加精彩的描述。其它部分也许是因为太多关于人类学和社会学的内容,也许是因为太少具体例证,总得来说并不让我很信服。

第三,Wilson提出了关于“同性恋基因”的社会生物学解释。我曾经写过一个帖子说我认为同性恋的环境作用大于遗传作用,原因是同性恋基因的无法或者很少可以传递给后代,无法解释这样“自杀”性的基因是怎么在群体里保留下来的。Wilson对有没有同性恋基因似乎也没有多少信心,但至少社会生物学可以提供一个解释,即同性恋者虽然无法把自己的基因直接传递给后代,但是由于没有养育后代的责任,于是可以有更多的精力投入社会行为而使自身的社会地位提高,直接或间接使得亲属及后代处于选择的有利位置。证据是有调查表明同性恋者更多进入白领阶层。但是我还是不能信服,我觉得没有有力证据表明同性恋者的亲属因此得到好处,相反倒是有可能受到歧视。同时Wilson也提到有人提出同性恋基因的存在是因为同性恋基因在杂合情况下有选择优势。这倒不是什么新鲜观点了,无非就是平衡选择学说的一个翻版。我倒是觉得这个更有可能,比如说杂合子对同性和异性都有很强亲和力,那么他/她就具有一定选择上的优势。我不知道是否有人做过具体的研究,实验设计好像不复杂,比如这样,比较同性恋者的兄弟姐妹数目是否显著多于对照组成员的兄弟姐妹数目。这就是一个cohort实验。我估计是有人做过这样的调查的,但是差异不显著。J

第四,Wilson给出了一个宗教的社会生物学解释,我觉得挺有意思的。为什么人类精神分裂似的一方面无时不刻依赖着科学,一方面又抓住宗教不肯放?Wilson的解释是宗教通过倡导利他行为和仪式等等可以维系社会成员的紧密联系,而团结的群体相对于松散群体具有选择优势。不过我觉得宗教没有Wilson说得这么简单,至少宗教的终极关怀应该有利于个体应对困难的环境,于是直接造成个体的选择优势。另外Wilson认为科学战胜宗教不是通过消灭宗教,而是通过用科学来解释宗教。我比较赞同这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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