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我是协警 -- 巅峰背影
按迷信的说法,如果杀人犯没被抓获归案,那死者即便入土,亡魂也不会甘心,时时游荡,夜夜托梦,提醒当官的、做儿女的要替他们伸冤。而公安机关的责任和使命,就是破获这些命案,追捕那逍遥法外的犯罪嫌疑人们……
1月23日上午9时,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太平路上,行人熙攘,车水马龙。卖早点的吆喝声、水果摊上的讨价还价声、汽车的鸣笛声交杂在一起,一片热闹繁忙的景象。
变压器厂对面修自行车摊子的赵老板,正收拾东西准备进货去。他,已经在这个小摊子上干了好几年了,据旁边的商户介绍说,他干活很勤快,老实本分,是这里的“好人”。
在他小摊子斜对面的马路上,两名精干的年轻人正在说说笑笑,似乎是在逛大街闲聊。然而,如果注意观察的话,你会发现他们的眼睛时不时地扫向对面的修理自行车摊,仔细观察着赵老板的一举一动,那眼睛犹如猎鹰般锐利!路过的行人即便被余光扫到,也不由得心里感到一丝惊悸。所谓杀气,大约如此吧.
小摊子老板把棚屋门锁上准备离开时,突然,那两名年轻人不顾任何大街上的车水马龙,箭一般冲过马路。速度之快,让来往的司机,下意识的赶忙踩下刹车。
“赵福!你往哪里走!”随着犹如天神般的断喝,修车小摊子老板本能的抬头一望,脸色顿时煞白,可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4只铁钳般的手控制。
这两名年轻人是来自SX省XX公安局的刑警,之所以千里迢迢的赶到这里,猛然出手,一切都源于为1999年12月19日的清晨。
这天早上6时许,XX县P镇G村村民周某某,像往常一样来到了村里开小卖部的赵某家门口。她们是好朋友,每天都相约到村头去锻炼。看到往常早早就起来的赵某,今天却大门紧闭,敲了几下没听到人答应。“真奇怪,平常早就起来了呀?”摇了摇头嘀咕了几声,周某某想也没想便自己独自锻炼去了。
当她9时许在邻居家串门时,听邻居说赵某的门怎么也叫不开,她心里有点不踏实了。不会是煤气中毒了吧?于是,她赶忙与邻居叫赵某的本家兄弟高某某带上梯子,跳进院内打开院门。进到屋内,一阵凉风扑面而来,火炉连盖子也没盖早灭了,赵某上身穿着背心,头朝下趴在床边,半个头搭在床沿上,两只胳膊放在被子外面。高某某壮着胆子,上前摸了一下赵某胳膊,冰凉冰凉的,原来嫂子已经死了。随后许多人闻讯而来,将死者抬到北屋,并电话通知了其在长治工作的二儿子。
赵某二儿子12月20日听到噩耗,当天就赶回家里、听到大哥说母亲可能是煤气中毒死的,心里十分难过。可是既然母亲已经不在了,二儿子就赶忙在邻居的帮忙下料理后事。大家认为赵某是煤气中毒死的,这不奇怪,煤气中毒,是农村里常有的人,死人的事,在农村里每年也都有那么一两起。
也许是死者冤魂不能接受众人的忽视,也许是其他的原因。反正,工资不低的赵某二儿子,收拾遗物时,不知道怎么回事,就突然注意到母亲放钱的小提包里全是1角、2角、5角,连1元、2元的小票面都没有。这从来就不是他操心的呀。可就这不算,他不知道怎回事就想围着母亲转一转,仔细看看母亲。这一看不要紧,又发现母亲的脖子上有麦粒状的黑点,托人看后,人家说绝对不是煤气中毒。不仅如此,院墙上还有脚蹬的痕迹。她就有点起疑了,便用手电筒照母亲脖子仔细观察,发现留有痕迹,而且很像是用三根手指掐的。
12月23日12时许,高家兄弟向XX公安局报了案,刑侦技术民警的鉴定很快就出来了,确定死者系机械性窒息死亡。通俗的说,就是被人掐死的。
究竟是什么人杀害了一个50多岁的妇女?她平时为人也算差不多吧。至少,没仇人。民警们在进行广泛摸排后,有两个情况引起了注意:一个是自从上个月死者赵某某的丈夫去世后,其儿子想给自己母亲找个老伴,而本村的村民赵福听后,上门说自己不嫌弃死者比自己大好几岁愿意来,结果被死者骂了出来,此事在村里曾闹得沸沸扬扬,但赵此后却仍可以一直在其小卖部里喝酒;另一个情况是12月19日9时许,在赵某死亡后,赵福曾对一个邻居说:“赵某死了,家里都哭乱了。”并嚷着要到死者家里去帮忙。可此时,没有任何人知道赵某已经死了,因为大家伙儿还没有进赵某家的院门。
就在民警们分析的时候,又有一条重要的信息反馈回来,赵福看到村干部带着民警到赵某家时,转身就走。所有这些,都说明赵福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立即组织力量抓捕,但狡猾的赵福已经潜逃。
随后,专案民警仔细研究着犯罪嫌疑人赵福的基本情况和社会关系:赵福,曾用名杨福,男,1953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文盲,原籍山东省东营市曹县倪集乡王吕集东村,自幼随改嫁的母亲生活在XX县,1982年入赘到G村,育有一子二女,由于家庭不和睦,1999年12月被女方赶出家门。围绕赵福的社会关系,民警们进行严密布控,也到山东侦查过两次,然而由于他和亲人基本不来往,因此没有任何进展。于是,赵福突然像空气一般消失了。
光阴似箭,斗转星移。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局领导换了两茬,刑侦大队领导换了三茬,民警们却一直没有放弃过侦破此案的努力,他们一直在努力寻找线索。2007年元月21日,张局长意外的接到来自山东群众提供的线索:犯罪嫌疑人赵福在其老家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摆摊修自行车。接报后,抓捕小组4人立即踏上了征程。
当晚9时许,抓捕小组在赵福修自行车小摊附近观察确认具体位置,看到其棚屋内没有灯光,没有贸然行动。“不见兔子不撒鹰”,这是抓捕的最基本原则。1月23日凌晨,在确定无疑后,两名民警到太平路派出所请求支援,另外两个负责监视。由于赵福准备出去进货,为防止其再度脱逃,负责监视的两名民警决定不等支援警力了,果断出击,才出现那惊险一幕。
案情大白后,谁也没有想到,当年的表象后面,也隐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东西。简单的说,是感情上的不谨慎葬送了赵某的性命。
由于多方面原因,入赘到G村的犯罪嫌疑人赵福和妻子于1999年12月离婚,便时常在赵某的小卖部喝酒度日。而赵某,刚好前一个月死了丈夫。虽然比赵福大好几岁,虽然赵福上门说自己不嫌弃她比自己大好几岁愿意入赘,虽然赵某把赵福骂了出来。可一来二去,两人仍然暗地里走到了一起,并且发生了性关系。而他俩,也把这些事隐藏的深之又深,即便是经常在赵某小卖部玩的人也不知情。1999年12月18日晚,赵福帮赵某捎货物到小卖部后,便留宿其家中。很自然的,两人又发生了性关系。完事后,赵福对赵某说,他准备回山东老家,并索要赵某借他的4500元钱。赵某不但不同意,还要求与他结婚。就这不算,赵某又要求,结婚后赵福不得再与前妻的三个孩子交往,并威胁如果做不到,就在全村公开两人的关系。这是许多人做不到的,也是不能接受的。听到结婚后连自己孩子都不能过问,想起自己以前入赘的委屈,最后可能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赵福怒从心起,顿生杀意,将赵某活活掐死,用被子盖好胡乱盖好尸体后跳墙而逃。
出于侥幸心理,也为了掩人耳目,赵福没有马上逃离,而是在村里暗暗观察赵某家的动向。但民警们也不是吃素的,立刻就怀疑到他。做贼心虚的赵福呢,看到民警们进驻村里,立即连夜逃窜回山东老家。由于害怕警方可能在其社会关系周围布控,他便在东营市摆了一个修自行车的小摊子,和亲朋好友老死不相往来。
当然,逃亡的日子也不好过,在每天故意蓬头垢面的背后,是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无意走过的警察,呼啸而过的警车,时不时的警笛声,都让赵福心里哆嗦半天,半夜睡觉都不安生。
在交代完犯罪事实后,他长长出了口气:“终于可以睡个踏实觉了!”
案子终于破了,已经在墓地里躺了8年的赵某的冤魂也可以安息了。
然而,并没有因为案件的破获,一切都结束了。民警们也有疑问,因为刚踏进赵家门,在屋里的民警正好锁定赵福。旁边的村干部介绍,刚才看到的就是赵福时,也是大吃一惊,当即就冲了进去,随即不到十分钟,全村二里地以内就被团团包围了,而后挨家挨户三番五次搜查到第二天早上。赵福当年是怎么逃出去的,这个谜让民警们猜了八年。
当听到柴副局长问到这个情况时,纪程很是佩服老民警们的执着、认真和注意总结经验教训的精神。因为这正是年轻一代民警,或者说所有的年轻人所欠缺的,他们都太浮躁了,通常只是把案件破了就拉倒,不注意总结经验教训,常常是“吃馒头不记数”、常常是在一个坑里跌两回,常常是走同样的弯路,常常是付出不该付出的辛劳和代价……
而赵福的答案揭晓后,让柴副局长他们直拍大腿。因为赵福当时是躲在一个小屋里的一大堆麦壳里,而民警们也不止一次搜查过那小屋,却谁也没有想到赵福会藏在麦壳堆里,而后到晚上才趁夜潜逃的。说到这里,大家也可以理解,因为谁也会注意,因为藏在那里边,不但扎得慌,而且稍不注意就会将麦壳什么的吸进鼻孔,再严重点,会被活活卡死。
当然,除了赵福,也不是没有人在那里面藏过。纪程的大堂爷爷情急之下,就在那里面藏过,也是躲避抓捕。不同的是,抓他的,不是公安民警,而是那时横行在中国领土上烧杀抢掠的小鬼子。
而柴局长他们,没有想到是这样,于是很懊恼:“我说怎么着当天下午那小屋外的墙头上没有踩踏过的脚印,第二天一大早却有!唉,主要还是咱们工作不够细,以后不要说麦壳堆,就是一颗草,也得扒拉扒拉!当然,如果咱们当时有条警犬,也会好得多!”
纪程听到这里笑了。因为他的大堂爷爷,就是被日本鬼子用刺刀往里面乱捅后,抓住的。虽然,两件事不能放在一起比。
事情,也没有随着答案的揭晓而结束。而这,却和纪程有关。这起八年命案的破获,让大家很兴奋,于是纪程就发了通讯稿件,很长,在几家报纸占了整整一个版面。
麻烦紧跟着就来,因为赵某的女儿拿着一份报纸来找李主任、纪程,说通讯不符合事实。对于母亲和赵福发生关系的事,她没有异议。但对母亲借赵福钱的事,她认为不可能。李主任的意见是,既然稿件有我们俩的署名,自然是“文责自负”,但事实却是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写的,而且赵福已经承认和她母亲的事与杀人犯罪事实,这笔钱,也是他杀人的缘由之一,不会信口胡说的。
李主任不过三五分钟的耐心讲解,就让赵某的女儿心服口服,表示没有异议,只是突然看到报纸后,不能接受母亲向赵福借钱的事实而已。
纪程揣测,赵某女儿之所以如果通情达理,也和公安机关在八年后依然如此执着,终于抓获杀害她母亲的犯罪嫌疑人不无关系。
这件事的结果就是,以后每一篇稿件,纪程都要求办案单位民警必须签字,意思是我们固然是“文责自负”,办案单位民警也必须对事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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