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也谈毛泽东时代经济 -- 井底望天
因为和几位兄弟在这方面有些意见上的争论,所以顺便把想法写出来,希望可以和大家交流一下。
先得把几个概念定义一下,毛泽东时代,从时间上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的1949年到老人家去世的1976年。当然也可以把继续高举“两个凡是”旗帜的后毛时代加进去,直到1978年底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放弃“以阶级斗争为纲”,否定“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这个政治方针。
另外一个概念就是俺只讨论毛泽东时代的经济政策,而不对老爷子的个人和其他人的互动,作出评价。只是就事论事。
首先看一下从建国开始,到社会主义过渡总路线这段时间,中国的经济政策是什么。
这个政策是由中国共产党和其他民主党派和人士,1949年9月21-30日,在北京召开的政协会议通过的临时宪法--共同纲领规定的。
共同纲领的第四章,从26条到40条,共14条是有关新中国的经济政策。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国家应在经营范围、原料供给、销售市场、劳动条件、技术设备、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调剂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第二十七条 土地改革为发展生产力和国家工业化的必要条件。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凡尚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发动农民群众,建立农民团体,经过清除土匪恶霸、减租减息和分配土地等项步骤,实现耕者有其田。
第二十八条 国营经济为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凡属有关国家经济命脉和足以操纵国民生计的事业,均应由国家统一经营。凡属国有的资源和企业,均为全体人民的公共财产,为人民共和国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主要物质基础和整个社会经济的领导力量。
第二十九条 合作社经济为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为整个人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府应扶助其发展,并给以优待。
第三十条 凡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事业,人民政府应鼓励其经营的积极性,并扶助其发展。
第三十一条 国家资本与私人资本合作的经济为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在必要和可能和条件下,应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例如为国家企业加工,或与国家全营,或用租借形式经营国家的企业,开发国家的富源等。
第三十二条 在国家经营的企业中,目前时期应实行工人参加生产管理的制度,即建立在厂长领导之下的工厂管理委员会。私人经营的企业,为实现劳资两利的原则,应由工会代表工人职员与资方订立集体全同。公私企业目前一般应实行八小时至十小时的工作制,特殊情况得斟酌办理。人民政府应按照各地各业情况规定最低工资。逐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保护青工女工的特殊利益。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改进工矿的安全和卫生设备。
第三十三条 中央人民政府应争取早日制定恢复和发展全国公私经济各主要部门的总计划,规定中央和地方在经济建设上分工合作的范围,统一调剂中央各经济部门和地方各经济部门的相互关系。
中央各经济部门和地方各经济部门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之下各自发挥其创造性和积极性。
第三十四条 关于农林渔牧业:在一切已彻底实现土地改革的地区,人民政府应组织农民及一切可以从事农业的劳动力以发展农业生产及其副业为中心任务,并应引导农民逐步在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组织各种形式的劳动互助和生产合作。在新解放区,土地改革工作的每步骤均应与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相结合。人民政府应根据国家计划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争取于短时期内恢复并超过战前粮食、工业原料和外销物资的生产水平,应注意兴修水利,防洪抗旱,恢复和发展畜力,增加肥料,改良农具和种子,防止病虫害,救济灾荒,并有计划地移民开垦。
保护森林,并有计划的发展林业。
保护沿海渔场,发展水产业。
保护和发展畜牧业,防止兽疫。
第三十五条 关于工业:应以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和发展重工业为重点,例如矿业、钢铁业、动力工业、机器制造业、电器工业和主要化学工业等,以创立国家工业化的基础。同时,应恢复和增加纺织业及其他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轻工业的生产,以供应人民日常消费的需要。第三十六条 关于交通:必须迅速恢复并逐步增建铁路和公路,疏浚河流,推广水运,改善发展邮政和电信事业,有计划有步骤地建造各种交通工具和创办民用航空。
第三十七条 关于商业:保护一切合法的公私贸易。实行对外贸易的管制,并采用保护贸易政策。在国家统一的经济计划内实行国内贸易的自由,但对于扰乱市场的投机商业必须严格取缔。国营贸易机关应负调剂供求、稳定物价和扶助人民合作事业的责任。人民政府应采取必要的办法,鼓励人民储蓄,便利侨汇,引导社会游资及无益于国计民生的商业资本投入工业及其他生产事业。
第三十八条 关于合作社:鼓励和扶助广大劳动人民根据自愿原则,发展合作事业。在城镇中和乡村中组织供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生产合作社和运输合作社,在工厂、机关和学校中应尽先组织消费合作社。
第三十九条 关于金融:金融事业应受国家严格管理。货币发行权属于国家。禁止外币在国内流通。外汇、外币和金银的买卖,应由国家银行经理。依法营业的私人金融事业,应受国家的监督和指导。凡进行金融投机、破环国家金融事业者,应受严厉制裁。
第四十条 关于财政:建立国家预算决算制度,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范围,厉行精简节约,逐步平衡财政收支,积累国家生产资金。
国家的税收政策,应以保障革命战争的供给、照顾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及国家建设的需要为原则,简化税制,实行合理负担。
估计这个纲领写得非常清楚,不需要我一一向大家解释。
国有经济哪里来?靠的是没收官僚资本。当时的三大经济纲领,这是头一条。第二条是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给农民。第三条是保护民族工商业。
官僚资本,其实就是把老蒋底下的大名单列出来,主要是国民政府的国家企业,如控制全国资源和重工业的“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垄断纺织业的“中国纺织建设公司”,军工系统和后勤系统,CC系国民党党营企业,金融界的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信托局,邮局,金库,交通部和招商局下属的全部运输,铁路和车辆,船厂,还包括复兴、富华、中国茶叶、中国石油、中国盐业、中国植物油、孚中、中国进出口、金山贸易、利泰、扬子建业、长江中美实业等10多家垄断性的贸易公司。
第二条是土改,先是把土地分给了农民,然后是互助组和初级社。到1952年冬,开始冒进。后面会说明为啥。
第三条大家明白,就是扶持民族工商业。
在经济上,以陈云领导的财经委员会在上海,天津,广州等大城市整顿金融,杜绝了银元投机和流通对市场的冲击。通过大量运输物资投放市场,稳住了物价,并和囤积商人斗法,并通过控制银行,收紧银根,弄断了这些投机商的资金链,导致大量破产。最后把国民党时期的惊天通胀控制到了10%一下。
这段时期,军队在干嘛呢?干了三件事,一是剿匪和镇反,尤其是湘西和广西的国民党残余力量,二是和平解放的西藏,三是和美国带队的联合国军在朝鲜干了一仗。
和朝鲜战争相比,这之后的藏南,珍宝岛都是小儿科。如果说中国要搞备战经济,这个时候估计是最应该。可是不是,这个时候的经济中心,就是恢复生产,建设国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而且还做到了。1952年,相比于1949年,工人工资涨了70%,农民收入增加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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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也谈毛泽东时代经济
🙂【原创】也谈毛泽东时代经济(六) 37 井底望天 字3819 2009-01-23 15:45:23
🙂写得好,送花。 2 上课犯睏 字1056 2009-01-26 17:44:56
🙂谈谈俺的几点不成熟的看法 3 坐岸观潮 字965 2009-01-24 06:33:44
🙂我的大致看法 12 井底望天 字673 2009-01-24 10:38:56
🙂“中苏交恶,完全是老共自己挑起的”?? 1 东方28 字218 2009-01-25 22:14:32
🙂你误解井大的意思了. 1 黄土高原风 字44 2009-01-25 22:49:04
🙂这话说得好轻松 3 雪里蕻 字418 2009-01-25 21:2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