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从什么是“精神”说起(2) -- 唵啊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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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就是想说一下,(如果我还没记错的话)在刑法上,“动机”本身并不是犯罪的构成要件,定罪量刑时必须具备的主观心理状态是故意或过失,比如说故意杀人,定罪时看有无杀人的故意,动机则可能是因为报复、灭口、为民除害等等。
关于社会环境对犯罪的影响,好像最早是贝卡里亚在《论犯罪与刑罚》里头予以论述,唵兄从此点出发考虑人类是否存在自由意志,我的想法是,外部事件的发生到个人做出反应是有个时间差的。同样的外部事件,每个人的反应其实都不尽相同,一样成长于贫民窟,A成了罪犯,B则可能成为警察。换言之,我们虽不能直接控制外部环境,但我们却可以控制自身作何反应,正是这点证明了自由意志的存在。作为人,是有不被洗脑的自由的,要做到这点更需要我们相信自己的独立意志和判断力。很多人被洗脑、被广告塑造,并不是说他们没有自由意志,而是他们怠于去使用自己的自由意志。
唵兄的文章还没结束,所以现在也不知道唵兄最终的结论是什么。只好搬着板凳等着看唵兄对“精神”的思考和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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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一篇比较像心理学哈 1 Rusher 字461 2009-01-09 07:09:36
🙂呵呵唵啊吽又开始思考了:) 淡淡微风 字16 2008-12-14 10:13:02
🙂今天人品很好啊 奥森 字92 2008-12-14 03:08:03
🙂花,唵兄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