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大快人心:陈水扁案侦查终结,今由检方提起公诉 -- 伍洋
97 年 12 月 12 日
“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侦办陈前“总统”等人涉及国 务机要费等案,于 97 年 12 月 12 日侦查终结,将陈前“总统”水扁先生、前“总统”夫人吴淑珍女士、马永成先生、林德训先生、陈镇慧女士、陈致中先生、黄睿靓女士、吴景茂先生、陈俊英女士、蔡美利女士、蔡铭杰先生、蔡铭哲先生、郭铨庆先生、李界木先生等十四人分别依“贪污治罪条例”、伪造文书、违反洗钱防制法等罪名 提起公诉。
检察官侦办后认为陈前“总统”水扁先生与前“总统”夫人吴淑珍女士涉嫌共同诈领及侵占国务机要费,共计新台币1 亿 0415 万 2395 元 ;又利用 “总统”职权,藉科学园区管理局于 92 、 93 年间以「先租后购」方式,由政府向达裕公司价购坐落龙潭科技园区范围内之土地并变更为科学工业园区部分,与前“总统” 夫人吴淑珍女士及居中牵线之蔡铭哲先生、时任科学园区管理局长之李界木先生等,共同收受贿赂美金 1198 万元,其中陈前“总统”水扁先生、前“总统”夫人吴淑珍女士分得贿款新台币 1 亿元、美金 600 万元; 前“总统”夫人吴淑珍女士另于 92 、 93 年间,透过蔡铭哲先生居间牵线,以由前“内政部长”余政宪先生泄露评审委员名单之方式,协助力拓公司董事长郭铨庆先生取得「经济部南港展览馆新建工程」标案,而收受郭铨庆先生交付之美金 273 万 5500 元贿款。
为隐匿前述因重大犯罪所得之财物,陈前“总统”水扁先生、前“总统”夫人吴淑珍女士复与子、媳陈致中先生、黄睿靓女士基于共同之犯意,透过兄、嫂吴景茂先生、陈俊英女士、好友蔡美利女士、蔡铭杰先生、蔡铭哲先生、郭铨庆先生等人之协助,分别以掩饰、收受、寄藏或代觅不知情人士帮忙汇款等方法,将前述犯罪所得之款项汇留国外银行而予隐匿。
陈前“总统”水扁先生犯罪情节重大,不法所得为历来最高,且犯后一再攻击司法,并无悔意 , 以其担任两任“中华民国总统”,于就职时依“宪法”宣誓 「必遵守宪法,尽忠职务,增进人民福利,保卫国家,无负国民付托。如违誓言,愿受国家严厉之制裁」,而竟仍知法犯法,实无可逭,向法院请求予以最严厉之制裁。吴淑珍女士利用“总统”夫人身分,大肆干政,搜刮财物,紊乱体制,败坏官箴,请从重量刑 。陈致中先生、黄睿靓女士以直系血亲共犯洗钱罪本得减轻其刑,惟其 迄未交代所掌控之海外资产,恶性不轻,请从重量刑。其余被告因自白或配合侦办或态度良好者,依法请求减轻或免除其刑。
“最高法院检察署”
注:起诉书正文约有209页、59页表格及13页的图,合计约281页,全文见外链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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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陈水扁案侦查终结,今由检方提起公诉
🙂英勇的的ZG地下党员陈丫扁同志 jet 字24 2008-12-12 10:16:51
🙂大块 人心 -___________-!!!! 1 jet 字18 2008-12-12 10:16:10
🙂多谢指正,送花! 伍洋 字16 2008-12-12 17:51:07
😉〈快訊〉拉鋸多時 扁判當庭釋放 1 mini152 字454 2008-12-12 09:54:18
🙂其实就是给阿扁个回光返照的机会 1 行者孙 字136 2008-12-13 04:25:15
🙂晕,咸鱼翻身啊 布丁123 字72 2008-12-12 19:50:05
🙂不是您理解的意思。 2 平天下 字166 2008-12-13 03: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