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竞价排名邪恶否? -- 邓侃
首先声明,此问题纯属探讨性质。
简单来说,网络首先是传统媒体的扩展。对于传统媒体来说,通常如果你要出版一个文摘之类的杂志,你得为转载的东西付费。如果是你写一个书评之类的,那有另当别论了。
但是对于网络媒体来说,似乎转载付费就没有那么乐观了。到处都可以简单copy。主要分几种:
1. google之类的搜索引擎,利用关键字,提供链接
2. 某些网站之“整理版本”,提供所有原版内容,然后表明出处,顺带提一句,“如果你觉得我侵犯了你的版权,请通知我,然后...”
3. 某些网站,直接拷贝
就合法性来说,第三种像强盗,第二种呢,流氓,第一种是什么呢?
记得曾经有个案例,在某国,有个网站明文申明,禁止一切牟利或者与牟利相关的链接。而且利用这个告了google一状。结果如何,我忘了。也许某位仁兄可以帮忙查查。
如果你关注版权分类,你可以看到关于open source,free source有N种版本。其中一种是,你可以使用,可以修改,但是只能用于free的东东。如果你想用它,然后再用来谋利,对不起,你得付费。
对于网站来说,通常,内容对于普通用户都是免费的,而且,欢迎来访。当然,某些XXX网站不是这样了。
问题是,如果我表明我的网站内容是有版权的,对于牟利网站(包括所有搜索引擎),不是免费的。这样的申明具有法律效应吗?网站内容可以和代码一样,属于被保护的对象吗?
这里的讨论主要集中在法律方面,当然,在自我推销向曝露狂发展的今天,似乎每个网站都希望搜索引擎来定期窥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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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北宸MM说的是SPONSOR LINK 1 斩鞍 字380 2008-11-28 12:13:26
🙂我想 OneBox 和 Sponsored Link 3 北宸 字1051 2008-11-28 14:22:10
🙂嗯,知道你说啥了 1 斩鞍 字451 2008-11-28 17:35:01
🙂搜索引擎的合法性
🙂不想搜索引擎来爬你的网站?说声“不”就好了。 志大才疏 字154 2008-11-28 12:43:04
🙂百度乎,GOOGLE乎,网民乎。。。 3 素里太守 字815 2008-11-27 23:35:12
🙂邓侃太太写的真好a~ 花赞~~ 1 穷书生 字0 2008-11-27 19:09:18
🙂我是外行,技术的问题不太懂 7 不知 字342 2008-11-27 05: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