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响应温相--77抗倭大礼包 -- 话龙点今
作者:吴天颖
从《马关条约》谈判的一桩桩事说起
把历史的时钟倒拨至99年前的一天下午――即清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一日(公元1895年4月15日)14时30分,在日本下关(马关)的春帆楼内,肩负清廷所派甲午之战议和全权大臣重任的李鸿章,与日方所派首相伊藤博文,正在唇枪舌剑地进行着最后一轮谈判。当具体谈及割让台湾一事时,有以下一段对话:
李云:台湾官绅交涉事件纷繁,应予换约后六个月方可交割清楚――此件添入约款内。
伊云:我意批〔准〕约后数礼拜即派兵赴台收管!……
李云:交割是大事,应先立简明章程,日后照办,方免纠葛。
伊云:我不能延至六月之久再议交割!换约后,立即派人前往。……
李云:可写明“至台湾一省,俟本约批准后两国再行互议交接章程。”
伊云:我即派兵前往台湾!好在停战约内,台湾不在其内。……
李云:可俟条约批准互换后一个月内两国派员妥议交接章程。
伊云:一个月内应交接,不必议章程!……
李云:一月之限过促。总署与我远隔台湾,不能深知情形;最好中国派台湾巡抚与日本大员即在台湾议明交涉章程。其时换约后两国和好,何事不可互商?
伊云:一月足矣!
李云:头绪纷繁,两月方宽,办事较妥。贵国何必急急,台湾已是口中之物。
伊云:尚未下咽,饥甚!
(注:《台湾文献丛刊》第四三种《马关议和中之伊李问答》,本文引用时标点符号略有改动。)
就在这次会谈两天之后(4月17日),清廷被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其主要内容之一,即是“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永远让与日本”。5月9日,双方批准互换约文伊始,日本政府便下令组建“征台舰队”(注:后更名为“常备舰队”。),任命海军中将有地品之允为司令长官,在台湾总督桦山资纪的统一指挥下,于24日午后6时由宇品港“向台湾岛进发”。5月29日上午9时,舰队麇集于预定的集合地点――台湾淡水港正东洋面的钓鱼岛南约5海里处,旋即向台湾本岛登陆。6月2日上午11时20分至55分,桦山资纪在三貂角外海面日舰横滨丸上,仅与清方全权委员李经方会晤35分钟后,便于当晚9时画押盖章,宣告“台湾交接事宜完全约束”(注:以上均引自海军省《日清战史稿本?附记 台湾匪贼征讨记》,详见本书第五章第六节。)。就这样,日本迫不及待地“咽”下了包括钓鱼岛等岛屿在内的“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
三十六年之后的1931年9月18日,日本军国主义又开始“咽”下了我国的东三省;再过六年的7月7日,它还张开血盆大口,先后陆续“咽”下了半个中国!
1995年,是国耻《马关条约》签订、也是钓鱼岛等岛屿沦陷的“百年祭”。启开历史的尘封、回顾百年前发生在下关春帆楼那段苦涩的往事,将有助于国人正确判断:时至今日,当年“伊藤遗风”有无消声匿迹,所持强盗逻辑是否荡然无存?
在近代历史上,日本方面曾经先后三次打过钓鱼列屿的主意。如果说,1885年、1895年两度觊觎、窃据钓鱼列屿,主要出于作为进犯台湾跳板的军事需要;那么,二十世纪六十-七十年代旧梦重温,则是基于染指我国东海“台湾海盆”大陆礁层丰富石油矿藏的经济原因。
六十年代中叶台海盆地“波斯湾”的发现
中、日间有关钓鱼列屿主权归属问题的发端,其源盖出于1966年以来台湾海盆的大陆架发现了储量丰富的石油矿藏。
钓鱼岛等岛屿系位于我国台湾省东北东方约120海里、琉球弧状列岛西南方约230海里、琉球先岛群岛北方约90海里的小岛屿群:最西端为面积最大(4.319平方公里)的钓鱼屿,最南为南小岛、北小岛及附近的三个小礁,最北为黄尾屿,最东为赤尾屿,均为无人居住的弹丸小岛,总面积约6.32平方公里。但是,它们却涉及约170,000平方公里东海大陆架的划分。因为在地质上,钓鱼岛等岛屿处于台湾海盆之内,是我国东海海床的边缘,与台湾本岛及东海岸之间,同属一个地质单元,海深仅及200公尺之内;而钓鱼岛等岛屿与琉球群岛之间,却横亘着深达1000-2719公尺的“琉球海沟”(Ryukyu Trench),二者在地质上互不相干。
质言之,日方既不可能从琉球群岛方面主张对我国东海大陆架的权利,便须从“拥有”钓鱼岛等岛屿(日方称为“尖阁群岛”)“主权”下手,借此将其版图伸入我国东海海床,然后进而援引国际公法的“领土自然延伸原则”,最终达到分享台湾海盆权利的目的。由此可知,钓鱼岛等岛屿的主权,实为日本企图插手我国东海大陆架自然资源的关键;这些总面积不及7平方公里的蕞尔小岛,不啻是日本染指近20万平方公里大陆架的唯一跳板。
早在1961年,美国伍兹霍尔海洋研究所海洋地质教授埃默里(Shepard Emery),同日本东海大学地质教授新野弘合作,根据二次大战期间美国海军为反潜艇战而进行的海底研究有关资料,提出了《中国东海及南海浅水区的沉积物》(注:载《美国地质学会会刊》1961年第72卷,第731-762页,转引自[美]塞利格?哈里森著:《中国近海石油资源将引起国际冲突吗?》,石油化学工业出版社1978年版。)的初步报告,暗示上述海域海床可能蕴藏着石油。
五年之后,他们根据中国东海大陆架周围陆地上的地质构造,参考当时苏联海洋学家有关中国北部地区的考察资料,又对新采集自大陆架的岩样、化石标本进行比较综合,于1967年初发表了《朝鲜海峡及中国东海的地层与石油展望》(注:载《地球物理勘探报告》1967年第1卷,第249-263页,转引自同上书。)一文,首次明确地提出:中国东海是“世界上石油远景最好而未经勘探的近海地区之一”,“只要对东海进行周密的地球物理和地质勘探,成功的机会看来是很好的”;预言从台湾往东北方向,经过钓鱼岛等岛屿至日本九州间,“沿大陆架外缘的一条宽阔地带,是今后最有希望找到海底油气田的地方”。稍后,美国航空地磁实测的结果,证实了上引论断的正确性。
1968年秋,为了进一步收集确凿的资料,埃默里等在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ECAFE)所属亚洲近海地区矿产资源勘测协调委员会(CCOP)的主持下,会同美国海军的海洋局,与日本、韩国、台湾等方面的专家合作,组成联合调查队,乘坐研究船亨特号(R:V,F.V.Hunt),自中国黄海、东海延伸至台湾纵深,进行实地地球物理勘测,测得7450海里以上的连续地震剖面和相应的地磁剖面,雄辩地肯定:“台湾与日本之间的大陆架,很可能是世界上油气藏最丰富的地区之一。”据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海洋研究所一位权威学者的估计,在台海盆地约20万平方公里的大陆架上,至少蕴藏着如整个波斯湾同样巨量的石油,最保守的估计为800亿桶(注:黄养志等:《钓鱼岛千万丢不得》,载香港《明报月刊》1971年5月第65期)。
超级石油矿苗吊起“饥渴的野兽”之胃口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根据1943年12月1日《开罗宣言》、1945年7月26日《波茨坦公告》的规定,日本理应将钓鱼岛等岛屿连同台湾以及其它附属岛屿归还我国;但是,日本政府却将钓鱼列屿私自交与美国,美国政府片面宣布对这些岛屿拥有“施政权”,这本来就是非法的。而日本在七十年代之始趁“索还”冲绳之机,顺手牵羊,蓄谋将钓鱼岛等岛屿一古脑儿划入“归还区域”,则是与台海盆地发现超级石油矿苗密切攸关。
新野弘在1967年初与埃默里发表合作研究报告之前,自然会将这一至关重要的信息告知日本政府;在《朝鲜海峡及中国东海的地层与石油展望》一文问世以后不久,他还独自在1967年9月份的《日本科学与技术》刊物上,发表了另一篇专论,强调钓鱼岛周围海域有蕴藏大量石油的可能。并向日本政府献策,建议在联合国亚经会公布中国黄海、东海及南海勘测报告之前,抢先向钓鱼岛等岛屿海域派出勘测队,以期获得更加准确的资料。
综上所述,我们有充分根据断定,台海盆地石油矿藏的发现日期,至晚应当定在1966年――这件事实关系至为重大,因为按照国际法常规,这一海域石油矿藏的发现,既然是导致中、日有关钓鱼岛等岛屿争端的关键,就必须认定,任何一方在石油发现后对上述岛屿所表现“行使主权”的任何行为,实际上均与本案无关,丝毫不能以之作为确定这些岛屿归属的法律依据。
然而不然。日本政府在得知新野弘的建议、获悉台海盆地可能成为第二个“波斯湾”的情报后,却一反常态,采用了有悖国际法基本准则的种种手法:
混水摸鱼,实地勘测。新野弘上述论文一发表,立即在日本石油财阀、官僚政客及若干学者间引起了震动。他们始而于1968年5月20日,一致推举时任“冲绳问题等恳谈会专门委员”的高冈大辅出面牵头,拼凑了一个44人的“尖阁列岛视察团”,于7月7日清晨自石垣港出发,次晨抵钓鱼岛;除了在钓鱼岛附近海面由琉球警员鸣枪恫吓我正在作业的渔民外,毫无其它“调查成果”可言!其后,又于1969年6月14日-7月13日、1970年6月4日-20日,两次组成“关于尖阁列岛周围海域、海底地质学术调查团”,耗资近亿日元,勘测全程共达8000海里。高冈曾经大放厥词,弦外有音地扬言:“为了精密查勘,必须扩大勘测的范围,应北起九州西部的男女列岛,南迄台湾南部的海面,且须包括澎湖列岛在内,作往返的勘测”。后来两次勘测时虽然未能完全如愿,但大部航程仍在我国东海水深200公尺的大陆礁层海面(注:采自前引黄养志等:《日本为谋夺我钓鱼台做了些什么手脚?》)。
瞒天过海,炮制伪证。琉球政府1970年9月17日《关于尖阁列岛的领有权》声明内称:“明治28年(1895)1月14日,阁议遂正式批准,位处八重山群岛西北的鱼钓岛〔按即指钓鱼岛〕及久场岛〔黄尾屿〕为冲绳县所辖。且于该月21日发出指令,传达阁议决定,并密令该县知事实施建立管辖标志。”事实却是,直到74年之后的1969年5月上旬,日本政府才唆使琉球石垣市政府,火速派出工程队,匆忙赶往各岛,树立“行政管辖标志”。例如,在钓鱼岛东端山坡上,便蓦然冒出了两方标牌:其一为高1公尺、宽30公分的钢筋水泥碑,正面竖书“八重山尖阁群岛”鱼钓岛”,背面为“冲绳县石垣市字登野城二三九二番地”;其侧为较薄而宽的水磨石碑,上行自左至右横书“八重山尖阁群岛”,中间竖书“鱼钓岛”、“久场岛”、“大正岛〔按指我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氵中〕ノ北岩”、“〔氵中〕ノ南岩”、“飞濑”,下行横书“石垣市建之”。
此外,日本政府还以篡改地图、企图在钓鱼岛设立“气象观测站”或“永久性灯塔”等举措,露骨地宣称,“为了证明日本对‘尖阁列岛’领有权的正当性,设置气象台以造成既成事实,从政治观点看,是必要之举。”(注:参见《领有〔马癸〕て既成事〔上艹下奄〕,政府巡视船でハトロ一んき》,载《钓鱼台事件の真相》第二集,第84页。)并把钓鱼岛等岛屿纳入“防空识别圈”,不仅要在上述海域“进行巡逻”,而且日本政府还训令其外务省,“倘中共或台湾方面一有任何异动,必须将对方好好地整治一番。”(注:见《尖阁领海的侵犯今天开始排除》,载《日本经济新闻》1972年5月15日。)他们的如意算盘,在于造成“既成事实”,以便一旦中、日两国对钓鱼岛等岛屿主权谁属一案提交国际仲裁时,即可祭起“有效控制”的法宝,超级油田唾手而得。
制造舆论,欺世盗宝。由上述少数财阀、政客、极右翼学者所组成的势力,为了混淆国际视听,就须首先欺骗本国人民。他们翻出军国主义时期的旧档案,将日本天皇敕令,阁议文书及若干其它文书统统挖了出来,还把甲午战后日人古贺辰四郎设在钓鱼岛鲤鱼场厂房的照片,古贺一家1900-1926年间向石垣市缴税的单据和报表……等等宝贝,一概展示于众。殊不知这类玩意儿不仅不能作为日方立论的证据,反而是弄巧成拙,帮了倒忙。因为当年日本军阀侵占我国东北三省、宝岛台湾,乃至朝鲜及东南亚偌大地区时,不知颁发过多少日皇敕令,有过多少御前会议记录,至于官方文书、土地权领有状、报税单据之类,更是俯拾皆是,汗牛充栋,到头来,只不过成为充满血腥、贻羞人类文明的侵略罪证。
日本政府还唆使当时处于美国监管下的琉球政府立法院,马不停蹄,相继于1970年8月31日通过了《关于请求防卫尖阁列岛领土》的决议,9月10日发布了《关于尖阁列岛的领有权和大陆架资源开发权的主张》的声明之后,9月17日琉球政府发表了冗长的《关于尖阁列岛的领有权》声明,为处理这个问题定下了基调;嗣后几乎所有政党对“尖阁列岛”的声明以及日本政府的“官方见解”,都是上述文件、特别是琉球政府《声明》的翻版。
为了强化民众对“尖阁列岛”的认识和重视,他们还组成包括外务省参议官、石油资源开发社长以及政论家、学者在内的专门班子,在日本国家教育电视台(NHK),专门安排了关于“领有权思想、领土问题的认识”的特别节目。始而狂呼日本军国主义时代最流行的“一滴石油一滴血!”口号,继则呼吁各界,必要时应不惜动员一亿日本人,来“确保日本固有的尖阁列岛”,来“粉碎骄狂傲慢的中华意识”(注:参见1972年5月4日出版的NHK教育TV教卷特集)!
同时,日本官方和学者为着同一目的,组成了形形色色的研究机构,诸如,外务省设置了“尖阁列岛领有纷争检讨研究机关”(注:载《每日新闻》1970年8月11日第14版有关外务省设置检讨研究机关的报道);南方同胞援护会设立的“尖阁列岛研究会”,等等。这类机构中,规模大者,最盛时拥有教授六十名之多,所出版备忘录式的《尖阁列岛》特集为数众多,有的厚达四百余页,可谓洋洋洒洒,蔚为大观。
〖摘自《书摘》1997年第1期,本文原为《甲午战前钓鱼列屿归属考――兼质日本奥原敏雄诸教授》一书的绪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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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得清楚,有一定深度,是好文章。 还是不懂 字0 2003-07-08 10: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