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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我是协警 -- 巅峰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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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 第八章 围攻反击

许是老天爷确实想眷顾一下纪程这小子,让他长长见识。又或者这小子是倒霉蛋儿,给人带来晦气。反正,派出所出动是接二连三地遇到被围攻的事儿了。

没过两天,纪程跟着所长他们去抓推“牌九”的,一冲进去,里面就闹翻了天,大呼小叫的。由于是大白天呀,村里的人多,派出所的人刚把那些人带出大门,就发现巷子里挤满了人,撕扯乱拉的、起哄的、煽风点火的、破口大骂的、看热闹的等等啥都有,但要求却是众口一词的一致:“不准把人带头,否则就搞翻派出所的车!”啥叫狼狈不堪,看看当时派出所的那些人就知道了,都被扯得衣衫不整、头发凌乱,还不说脸皮、脖子上被抓得东一条、西一道、血痕斑斑的。可就是这样,所长硬是带着所里的人把那些参赌的全部带上了车,而后所有的人死扛硬顶护在车旁,又让车开出了村。最后,派出所的人全部步行回所里!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事情还没完!大家伙儿前脚刚回到派出所大门口,村里面那些闹事的就抄着家伙、坐着两辆三轮车后脚跟着来了。来干什么?抢人!要把被抓的人全部抢回去!用法律上的字眼儿说,那就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

说实话,这里的民风也算彪悍,那些闹事的更没想那么多,老百姓有时也挺单纯的,理由很简单,逻辑也是现成的:“不就是赌博嘛,你们大白天的到我们村里抓人,小看我们村里没人啊?既然你能抓进去,我们就能抢出来!”这时候,只要喜欢闹事的领头那么一咋呼,其他的人也都跟着“嗷嗷”叫!胆小的,这时候也不敢反对,不然以后别想在村里抬起头来。

所长一看势头不对,当即命令:“关门……”

那些闹事的,看到大门被关,乐得直跳脚,平时看着你们挺威风,原来都是些欺软怕硬的主儿呀?撞上咱真正的爷们,都当缩头乌龟了、吓屁了不是?于是士气大振,也是,多少年才冲击一次派出所呀?怎么着也应该让我们发发邪火呀!于是,有拿着手里的家伙乱敲门的,有跳脚骂娘的,有围着派出所转准备找个合适地方跳墙的,一句话:“今天就是把派出所拆了,也得把人抢出来!”

他们正闹得欢呢,突然大门开了道缝,几个脾气性急的,提着家伙、削尖脑袋往里挤,可好不容易挤进去几个,大门突然又关了!只听见里面“哎呀”、“妈呀”的声音。外面的人可就急了,一个劲的直撞门,可那是大铁门呀,你撞得开吗?没过一会儿大门又是道缝,那些人也真是死脑筋,竟争先恐后的往里面闯,又是门被关,如是再三,一切又恢复平静了!

派出所旁边看热闹的人们都奇怪呀:刚才不是闹得挺厉害嘛,进去了应该更热闹呀,怎么这会儿没动静啦?嘿嘿,他们哪知道,进去的那些人都自个把自个儿送进狼嘴里了!

怎么回事啊?原来,看到抢人的家伙气势汹汹的、又跳脚又骂娘的,所里的都气坏了!大部分都是当兵的出身呀,看起来平时脾气也不错,可那都是表面现象,只是因为都是农家孩子出身,和自己父母一样的人,当然和气了。可其实脾气都火爆的很(好像原来当过兵的遇到事,没几个有好脾气,现在的倒许多都是好脾气),撞上个犯罪分子,那脾气就更不用说了,哪受得了这个?

可外面的事,总得有个说法吧?讲道理?人家手里的家伙可不给你讲道理!

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是他孙子啊?!别的人不说,就是纪程这小子,从小说话就是冷冰冰的,人家说一句,他就顶一句,把人气得够呛!就是他爸训一句,他觉得不对,都横一眼呢!外人就更不用说啦!

那怎么办?也不能就这么僵持着,让他们跳脚骂娘、最后把房子拆了、把人抢走吧?时间长了,派出所的牌子就砸咱手里了,以后别想在抓什么人了!可也不能用枪吓唬他们,即便他们来这里闹事,可也算是人们内部矛盾!再说了,你不能朝他们开枪,有几个失去理智的都敢把枪都能抢跑了,事情闹得更大!

最后,所长决定,人手抄一根木棍,大门旁边站俩人,只开道缝。如果他们不进来,那就算人民内部矛盾;如果他们抄着家伙真往里面闯,那性质可就变了,那就只好“关门——放警察O(∩_∩)O~”,用棍子招呼,而后抓起来。就这么着,一大棒子闹事的人,就分成几拨全部收拾了。

纪程可算是开眼了:典型的共产党战术啊,“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有理、有利、有节,叫你没话说;然后是“分割包围、各个击破”,最后来个大歼灭!

当然,最后并没有真给那些闹事的定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他们只是一时情绪失控而已,有时法律也不外乎人情嘛。而那些闹事的,也并不因为挨打而上访告状。

说到底,这是法制意识和观念的问题了。在当时,老百姓认为公安局打人是非常正常的,尤其是怕刑警队,如果说刑警队来了,许多屁股上有屎、脑袋上长刺的,都怕找上门来,因为据他们说刑警队打人忒狠!而且,许多老百姓都还认为公安局打人是正常的,而且只有公安局的可以打人。据说有一次,法院的人执行案件,吵起架来,最后就打了人家了。可没想到的是,被打的对被打这一条好像没意见,却对打人的机关狠有意见:“准人家公安局打人,还准你们法院打人啊?你们法院有什么资格打人?!”一时成为传为笑谈,被民警们津津乐道。

说实话,当时公安机关已经开始讲“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严禁刑讯逼供了。但传统思想和观念的改变是不可能一蹴而就改变的,需要时间和深入宣传来不知不觉中来改变,这就要感谢“四五普法”的深入开展、“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了,使执法者和广大人们群众的法制意识都增强了。你现在随便动手看看,立马就可以告你。

但在这里要说的是,现在的法律有点矫枉过正的嫌疑,制定过程中没有考虑到中国的实际国情,尤其是没有考虑到中国人传统思维方式,只一味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却忽视保护执法者的权利。说执法办案要“讲证据、轻信口供”,基层公安机关却没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和装备,取证工作成为一大难题,这就使口供依然是取证的重要渠道。据说,最近还有专家建议将”米兰达规则”引入公安机关的办案规则,如果这样,那只能有些专家的脑袋秀逗了。他们也没考虑中国人的传统思维,就是你们说他做了,他还死不承认呢,何况他还有权利不承认呢,那就更不承认了。你们可能会说那就取证据嘛,笑话,你在基层公安机关看看,哪有这能力啊?都说犹太人聪明,喜欢在做生意时钻法律空子,本事大。可中国人本事更大,随时随地、无时无刻都在想钻法律的空子呢。没听说过嘛:“金钱在犹太人的袋子里,智慧在中国人的脑子里!”

至于保护执法者权利嘛,只一条就够了,中国直到现在还没有袭警罪,只是将袭警归入妨碍公务罪的一种。而很多国家都将袭警罪单列,且做为重罪的。试想,警察们直接与犯罪分子做斗争,负出的是生命的代价,如果他们在执行任务中都为自身担心,还如何让百姓放心,还如何保障人民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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