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上海的流浪猫事件挺好玩的啊 -- Ala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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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遗失了东西,别人据为己有,合理吗?你遗失了手机,别人把话费打爆,然后再把手机卖了。你遗失了信用卡,别人恶意透支。这样的事情,你能接受吗?捡来的,没主的,就能随便支配吗?
再问一个问题,你养过鸡、鸭、羊吗?这些动物有没有走失的时候?动物走失了,别人就可以抓住随便或吃或卖吗?或者,邻居虎视耽耽地围着你家转悠,等着你家的动物走失,你会有什么感觉?我知道农村有些人喜欢打别人动物的主意,有的专门算计别人的看家狗,还有的专门算计大牲口。到手以后,或吃或卖。在当地,这些人都属于二流子。没被人抓住,抓住就要被打个半死。对教训这样的人,我是支持的。
从法理上讲,别人的过失或疏忽,不能成为自己侵犯别人权利的理由。
家猫是别人养的,只要不骚扰你,你没有权利捕捉。想吃猫肉自己养猫,别打别人宠物的主意。猫贩子抓猫,是因为猫骚扰他了吗?还是因为养猫的成本高,偷猫的成本基本为零?别人付出高成本饲养的动物,自己投机取巧零成本捉过来。有的猫贩子故意在养猫的人家附近下陷阱。这样的事情,难道不可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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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平衡是个大问题 1 电子赵括 字456 2008-09-02 22:41:25
🙂目前所发生的事情,是因商业利益而野猫家猫无区别一网打尽 1 突击队长 字280 2008-09-02 22:57:50
🙂问个问题家猫是怎么被抓住的? 猪头笨笨 字54 2008-09-03 00:48:04
🙂问个问题,你有没有遗失东西的时候?
🙂抓野猫并不等于偷猫 猪头笨笨 字626 2008-09-03 07:29:08
🙂你想说的是野猫还是家猫? 3 突击队长 字1084 2008-09-03 08: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