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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99%剽窃加1%原创】加拿大油砂及其勘探开发简介(1) -- oile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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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99%剽窃加1%原创】加拿大油砂及其勘探开发简介(4)

[SIZE=3] 重油运输技术问题及市场[/SIZE]

要将超黏的重油和油砂的运输到产地之外,重油需要与稀释剂(石脑油、凝结油或轻油)混和,或者油砂在产地改质成轻油以减少黏度。油砂最终通常以三种形式售出: 1.油砂的原物料与稀释剂(Diluant)混合之后为油砂混合油(Blended Bitumen); 或称Dibit (Diluant/Bitumen); 2.合成原油(SCO), 是油砂改质后的产品; 3.油砂掺配轻油(Diluted Bitumen), 或称Synbit (SCO/Bitumen)(图11)。

点看全图图11 重油的过程产品及其价钱,以2006年一月原油每63美元为基準(资料采自CAPP-Canadian Association of Petroleum Producers, http://www.capp.ca/)。

[SIZE=3]经济及产业环境问题[/SIZE]

地表开采法的经济重点是初期的投资、人工费用及维护成本较高,从经济的角度来看,符合经济规模的最小炼量为100,000bpd。在地加热法的经济重点是:天然气的价格及最低的蒸气/油的比值,这两项是开发计划成功与否的关键,符合经济规模的最小炼量为20,000~30,000 bpd,一些先进、可降低能耗的技术有VAPEX及OPTI製程。改质的经济重点也是初期的投资、人工费用及维护成本,但改质製程的选择也很重要,天然气的消秏是製造氢气最大的费用支出,焦碳製程虽可不使用氢气,但产率较差且有废弃物的产生。其他的经济因素包括加币升值问题、原物料上涨问题、人力短缺等都会影响投资评估之考量。阿尔伯塔省的石油出口量相当于某些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成员国,如阿尔及利亚或科威特的出口量。阿尔伯塔省是世界上环保型燃料-天然气-的第二大出口地和第三大生産地,并向一百个国家出口先进的能源技术及服务。

阿尔伯塔省生産的石油及天然气一半出口到美国,供应美国石油消耗量的百分之五、天然气消耗量的百分之十二。 二零零六年,阿尔伯塔省约有百分之六十的石油産量是来自油砂。从前,阿尔伯塔省的经济以资源型産品如小麦、煤炭、石油及天然气等为主。过去二十年间,阿尔伯塔省藉由开发高附加值産业,如石油化工、电讯、食品加工、工程谘询服务等,发展了多元化的经济。阿尔伯塔省的城市是全球最佳的居住地点之一,从创业及经营两方面来看,它们是最具成本竞争性的。在KPMG公司调查的六十三个城市中,艾德蒙顿排名第二位,卡加利市则排名第七位,是加拿大第二个拥有最多企业总部的城市。在过去二十年内,阿尔伯塔省每年的平均经济增长率是百分之四点二,增长率为加拿大最高。

艾德蒙顿市是阿尔伯塔省之省会,该市无论在生活环境、劳动市场、平均房价、平均教育水準、教育机构、生活环境、税率、服务水準以及经济成长率等均在加拿大城市中佔有优势,并且在该城周边之石油产业方面具有相当完整之上中中游产业链。

[SIZE=3]阿尔伯塔省石油税的问题[/SIZE]

为了鼓励投资,于是阿尔伯塔省政府业界商讨制订了一套新的权利金制度,使得权利金的支付条件更加透明化和制度化,有利于有意投资油砂开发者作更明确的财务评估和规划。加拿大联邦政府在1997 年 9 月开始实施新的开采权利金制度。这套新的制度将权利金的计算基础由原本的产值改为营业额,且将投资案的投资成本回收时间列为支付条件的分界点,也就是在投资者所投入生产油砂的成本尚未回收前,所须支付的权利金由原本产值的 1%-5% 修改为售油收入的 1%。而在投资的成本回收后,权利金的支付则由旧制度的 25% 至 50% 油砂产值支付比例改为净所得 (Net Revenue) 的 25%。此外政府也提出研发费用可抵部份权利金的条例,用以鼓励业者主动研发更好的开采生产技术。Alberta政府在1996年为鼓励发展油砂开采,权利金的给付是依油砂油的价格,而不是合成原油的价格,在所有的固定投资资本都回收之前,只收1%的税,回收之后征收的税是25%,其实就是鼓励扩产。比起传统的生产者在探采及税赋上有很大的利基。

但最近由Alberta省政府委託一个由六个专家组成的独立审查小组,针对亚伯达省石油税法的实行提出报告,由于油价节节高涨,建议将油砂投资回收后的税由25%增加为33%。此举已在阿尔伯塔省掀起石油界一阵争论与强烈反弹,省政府须面对石油工业的兴衰及民众的要求以及石油业者的压大作出决定,其结果势将影响未来投资情况。新的法规预定从2009年开始实施,新的权利金法规实施后,估计政府可增加20%的权利收入。在投资者所投入开发成本尚末回收前:

旧法规: 所须支付权利金为矿区总售油收入的1%

新法规: 以1%开始, 油价在加币55至120之期间将逐渐升至9%

在投资成本回收后:

旧法规:权利金的支付则矿区净售油收入(Net Revenue)的25%或者总售油收入的1%,视何者金额较大而定。新法规:权利金的支付则矿区净售油收入(Net Revenue)的25%开始, 随油价由55元涨至120元时,逐渐增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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