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东海中日2008年协议,有些东西不吐不快 -- 黑岛人
共:💬140 🌺175
关于春晓,我的想法是东海问题是从春晓炒作起来的。这个议题日方志在必得,必须有所斩获,否则协议达不成。所以中方做出了让步。想搞清的是中方的让步究竟让到了什么程度。查了下中国的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日方的收益可以是石油,也可以是票子,由合同具体规定。所以日方按股分油至少在法律上是没有障碍的。说白了,中方的参股价格应该让日方拿到的是政治油,即经济上是成本高得亏损的。否则不管算政治帐还是经济帐,在春晓上中方都是输得底朝天。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完全同意
🙂不昧良心的话,凭常识也知道这次我们是吃了大亏 1 纳米小洞儿 字198 2008-06-19 10:14:28
🙂笑死人了 长风破浪061 字65 2008-06-19 09:12:14
🙂今兹议约,不侵我主权,不割我土地,念友邦之见谅,疾愚暴之无知 朴成兴 字26 2008-06-19 09:02:41
🙂不争论 Levelworm 字152 2008-06-19 08: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