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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北朝志---第四章---其五十一:拓拔嗣之治 -- 南北朝大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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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北朝志---第四章---其五十一:拓拔嗣之治

本节的题目是《拓拔嗣之治》,在这里将不会有太多的刀光血影,可能会让某些朋友们失望。但是,这一节是很重要的,这也正是为什么《北朝志》的第四章会被我命名为是《承前启后》的原因了。关于这点,有一句老话说的很好,打江山容易,理江山难。只有度过了本章,魏国才真正算是一个朝代的开始,而不是雷同诸多的昙花一现。

首先需要关注的是汉族势力的扩张。如前文所述,汉族的势力进入拓跋上层非一夕之功,但“礼爱儒生,好览史传,以刘向所撰《新集》三十篇,采诸经史,该洽古义,兼资文武焉。”《魏书.帝纪第三》的拓拔嗣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似可认为如朝日腾起前的太白,标志着一个时代的开始。

永兴五年(公元413年)拓跋嗣“诏分遣使巡求俊逸, 其豪门强族为州闾所推者,乃有文武才干,临疑能决,或有先贤世胄、德行清美、学优义博,可为人师者,各令诣京师,当随才叙用。”《魏书.帝纪第三》,这已经颇为接近其时南方的汉族政权所实行的征士制度了。虽然效果不显,但这却是拓跋魏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对汉族民间的豪族的吸收---据我所知,这似乎也一开了少数民族政权吸收汉族势力的先河。为其后的---神鹿四年(这个字我打不出来,为“鹿”下面一个“加”字,也就是公元431年)征士成功打下了极好的社会基础---公元431年的征士对于拓跋魏国乃至整个中华文明来说都是一件大事,拓跋魏国政府总共征召汉族士族四十二人,应征为三十五人,这一比例相当的高了,在后章,讲对此加以详细分析。这里从略。

当然了,这种针对与汉族士人的选拔也是具有方向性的,从而对汉族的文化造成了不微的影响。如比较侧重与谶纬之学等,从而本来为显学的经学在北方一度荒废---当然,这也和北魏在然后奉行禁止私人教授有关,但谶纬之学的兴盛造成了经学的人才凋零却也是一个原因。再比如征士立国学机构却又空有其名,如以后的赵郡李孝伯、渤海高允等,在被选拔之后,由他们所传承的经学流派从此中断等等。这都是不能回避的问题,这个方面的讨论,我将放在“神鹿征士”这一事件中加以详述。

一方面拓拔嗣加强了对汉族上层人士的笼络,另外一方面也没有忽略下层的百姓。“太宗永兴中,频有水旱,诏简宫人非所当御及非执作伎巧,自余出赐鳏民。神瑞二年(公元415年),又不熟,京畿之内,路有行馑。帝以饥将迁都于鄴,用博士崔浩计乃止。于是分简尤贫者就食山东。敕有司劝课留农者曰:‘前志有之,人生在勤,勤则不匮。凡庶民之不畜者祭无牲,不耕者祭无盛,不树者死无?郭,不蚕者衣无帛,不绩者丧无衰。教行三农,生殖九谷;教行园囿,毓长草木;教行虞衡,山泽作材;教行薮牧,养蕃鸟兽;教行百工,饬成器用;教行商贾,阜通货贿;教行嫔妇,化治丝枲;教行臣妾,事勤力役。’自是民皆力勤,故岁数丰穰,畜牧滋息。”《魏书.志十五》,“(神瑞二年)秋七月,还宫,复所过田租之半。九月,阙有差。河南流民,前后三千余家内属。京师民饥,听出山东就食。冬二月壬子,姚兴使散骑常侍、东武侯姚敞,尚书姚泰,送其西平公主来,帝以后礼纳之。辛酉,行幸沮洳城。癸亥,车驾还宫。丙寅,诏曰:‘古人有言,百姓足则君有余,未有民富而国贫者也。顷者以来,频遇霜旱,年谷不登,百姓饥寒不能自存者甚众,其出布帛仓谷以赈贫穷。’”《魏书.帝纪第三》,中的记载可见一斑。

再来看另外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魏国在拓拔嗣治理下的魏国的官制。对于一个政体来说,这一点尤为重要,由于史料对此的记载却相当的稀少。我们只有综观整篇《魏书》,希望在只言片语中整理出一个大概,好便于明了魏国在从游牧民族到一个政权的转变之细微。

在《魏书.志十六》中有如下记载“太宗即位,修废官,恤民隐,命南平公长孙嵩、北新侯安同对理民讼,庶政复有叙焉。帝既练精庶事,为吏者浸以深文避罪”,推究《魏书.帝纪第三》中的相关段落“诏北新侯安同等持节循行并、定二州及诸山居杂胡、丁零,问其疾苦,察举守宰不法;其冤穷失职、强弱相陵、孤寒不能自存者,各以事闻,”我们可以判定这是天赐三年,也就是公元407年的事情了。而这里面最值得我注意的是“修废官”一语。我们知道在鲜卑拓跋兴起之初,拓跋的政权如代国是有治无政的。而其后,虽然有拓跋珪的励精图治,并有其晚年的大规模的施政,但和其时已经相当成熟的南方政权相比,有两点却是他无法解决或是尚未解决的,那就是其时存在与魏国政治结构中的民族文化冲突问题,以及事关国家生存的基础的民生问题。

先来看前者,从《魏书.志十九》来看,在拓拔嗣之父亲拓跋珪当政时期,魏国政治结构变化相当之大,出乎意料。但考该体制的建立到稳定,似大致可分为如下四个阶段。其一,官僚体系的确立,其二汉族官僚体系的引入,其三汉族官僚体系的再导入,其四,由于鲜卑旧势力的抵制而出现的“复古”倾向,而针对中下层鲜卑体系的微调。这四阶段起自拓跋珪执政的末年,结自拓拔嗣执政的末年。虽不起眼,但却是日后魏国的基石。

第一以及第二阶段,已经在《北朝志》的第三章中有所叙述了,这里就不再重复了。重点是第三,四阶段,也就是汉族官僚体系的微调,以及针对鲜卑中下层旧势力而出现的鲜卑体制上的“复古”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拓拔嗣提出了“八大人官”的构想,这种思路虽然听起来和拓跋珪的“八国”,“八部大夫”甚为类似,但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八国”,可见与《魏书.志第十九》“十二月,置八部大夫、散骑常侍、待诏管官。其八部大夫于皇城四方四维面置一人,以拟八座,谓之八国。常侍、待诏侍直左右,出入王命。”,可见相当得宠,而察其职能,却仅见与祭祀。如《魏书.志第十一》中“诏曰:‘礼贵循古,何必改作。且先圣久遵,绵代恆典,岂朕冲暗,所宜革之。且礼祭之议,国之至重,先代硕儒,论或不一。可付八坐、五省、太常、国子参定以闻。’”,“…灵太后令曰:‘付八座集礼官议定以闻。’”。再考其缘来,则是从与鲜卑拓跋的几个大的部族的首领的专有,颇类似封爵之类的荣誉称号----而关于几大部族的名号,我以为可以从《魏书.志第十九》中的《太和十九年诏》推断为丘穆陵氏,后改为穆氏。步六孤氏,后改为陆氏。贺赖氏,后改为贺氏。独孤氏,后改为刘氏。贺楼氏,后改为楼氏。勿忸于氏,后改为于氏纥奚氏,西方尉迟氏,后改为尉氏---。“八大人官”则不同,其源自汉代的以尚书令,仆射及六曹尚书合称的八座体系,可视为在汉族的政治体系下的官僚强权。比如首列为“八大人官”的,《魏书.列传第十三》中列有四人“太宗即位,与山阳侯奚斤、北新侯安同、白马侯崔宏等八人,坐止车门右,听理万几,故世号八公。”。如从唐陈闳的《八公图》,则可确定为崔宏,长孙嵩,奚斤,安同,王建,拓拔屈,叔孙建,罗结八人。可见有相当比例的汉族。

再来看“复古”现象,如《北朝志》的第三章中所述,在参合陂之战过后不久,拓拔珪便“其后离散诸部,分土定居,不听迁徙,其君长大人皆同编户。”《魏书.列传第七十一》。将组成拓跋魏国的各个部族势力加以分化了,但深植与鲜卑一族历史之中的部族分化却非朝夕所能改变,这也就是拓跋珪在天赐元年所提出的“八国姓族”并举荐制度的社会根源。如上文所述,出于王权的考虑,此时的“八国姓族”的“大师、小师”却仅有举荐职而无施政之权,在拓跋珪盛年,由于作为王族的拓跋一族的强大以及有贺兰族的前车之鉴,这八国姓族尚无反抗能力,但到了拓跋珪执政的末期,由于对于王族的衰落以及对于汉族进入到政治体系的上层的不满的累计,魏国的政治体系虽不能说是支离破碎,却也出现了极大的分裂。而自拓拔嗣提出了征用汉族士人的政策后,八国姓族的原有优势已经不复存在,甚至沦为“杂胡、丁零”,从而激起了其中下层势力的强烈不满,因此,在对汉族官僚体系加以微调巩固之后,专门管理原强势部族中下层体系的“六部大人”制度的成立,也就变的重要了起来。

从现有的资料来看,“置六部大人官,有天部,地部,东、西、南、北部,皆以诸公为之。大人置三属官。”《魏书.志第十九》,这一体系的管理者为这些部族的中层权利者---我很邪恶的揣测八座之所以和北魏帝王如此的接近,似乎也有一定的人质意义的存在,但却未能独立与基与汉族官僚体系的政治之外,因此,似可视之为满清“宗人府”一类的存在。而“六部大人”制度仅见于拓拔嗣一朝,其后再无类似此体系的机构存在,可认为效果不菲,部族之内的血脉联系逐步为经济制度下的经济联系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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