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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与同学聊天,郁闷了 -- 逍遥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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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
家园 有不同看法,说理即可,何苦上纲上线的

你所说的那位“涵养”很好的同学,在自己从我的发帖引申出个绿帽理论后,反而听不得我对其理论的进一步发展,转而或马甲或同道的对我开始大棒攻击,如此就无趣了。

说我JY不介意,我也许有些居高临下之潜台词,不过既然是存心为中华男同胞找一条与女同胞相处之道,我的本意当是为男同胞着想,毕竟看着女同胞嫁非我族类如过江之卿,对此思索非一日之功,说出来的话自然不是为讨各位男同胞欢心的,看问题的角度也不可能与多数人相同,否则于事无补。因此,非要将我归类JY的话,只要如此可以引起部分男同胞的思考,则不白当一回JY。 如果您不嫌我JY的话,下面就再“胡搅漫缠”一回。

争论的关键是这位女同学能不能在明确提出分手之前就开始地下活动。这里有位同学回帖说了,既然婚姻是一个承诺 (这是我的原话),那么“地下活动”算不算背叛,是不是应该在分手后再开始第二春? 理论上不错的,但在现实中,很多分手的根源反而是由“地下活动”引起的。 这里我们应该把“地下活动”与刻意的脚踩两只船分开,绝大多数的“地下活动”是背动的,是婚姻内潜在危机在面对生活中各种诱惑的反应。 社会不是个真空,婚姻后的人仍然会在一生中不断面对更好选择的诱惑,更不用说人本身还在不断的成长变化中。能不能坦然面对诱惑归根结底是对婚姻质量的考验。 我前面贴里就说过了,这里讨论的不是男人在外找小姐,女人在外巴结权势,这样的婚姻反而在许多人那里维持的相当稳定。 而楼主的故事里,从女方坚定的分手决定中,可以看到的是其对男方感情的本质转变,根本不涉及对男方是否背叛的问题,婚外情从地下走向地上是有个过程的,人的感情变化也不可能无迹可寻。 在女方感情早已转移到别人身上时,她对他在道义上已经没有义务了,剩下的就是撕碎一纸合同(婚约)时的惩罚条款的执行了。 楼主的故事很清楚的是,女方不可能也不情愿,即使是没有被发现,与男方再拖很久下去,被发现只是个早晚的事。 女方在这前后的买卖房屋的行为,本身其实是违法的(这套做法如果找律师是肯定有案子的),但也可能是因此才对男方采取了隐瞒的方式,但这是感情失去的结果,而不是相反, 两者还是要分开来看。女方此后是做谁二奶,还是大奶,对男方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此女对此男已经廖无兴趣,拿做人家几奶来理论于事无补,社会本来就是不公平的,婚姻是男欢女爱之事,更提不到公平二字。

说了怎么多,你可以当作是“胡搅漫缠”,但我希望的是说明,婚姻是一回事,两人的关系是另外一回事,这两者没有必然联系。但归根结底还是两人的关系才是最重要的。因此,许多人宁可同居而不是走向婚姻, 也是别有良苦用心的,此中三味,对婚姻本质看不透的人是很难体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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