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司考 -- 三笑
平时经常用到价值这个词。但学到教材这一部分才发现,自己对价值是一个什么概念根本就不明确。
价值,经济学上是指产品对人而言的需求、有用和相对稀缺。
后来一个叫赫尔曼。洛采的人创立了价值哲学,使其成为一个伦理性的概念。一般来说是指以主体(人)尺度为尺度的一种主客体关系。价值竟然是一种关系!抽象,太抽象,我怎么也拐不过弯来,只好硬记住了。
法的价值,就是指法这种规范体系对人而言有哪些为人所重视、珍视的性状、属性和作用。
说道这里我首先要对强调两点,因为我自己在这两点上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弄明白:
1、 法的价值是一种主体(人)与客体(法)之间的关系;
2、 法的价值概念,并不等于法律的作用等概念。法的作用、法的强制性等各种属性,只是法的价值得以形成的基础和条件。
对法的价值的种类,教材主要讲了四种:秩序,自由,利益,正义。在我的大脑里,这四个词都是独立的概念、独立的事物,现在成了法的价值,脑子里还是那种转不过弯来的感觉。试清理思路:法的规范作用—调整人的行为——法的社会作用——保障社会秩序—实现了法的价值。也就是说因为法的作用之一是可以保障秩序,所以法这个客体对主体——人而言有秩序价值?可以直接说秩序是法的价值吗?
肯定是我的思路有问题,但是是什么问题呢?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2 层
🙂法的概念之法的特征和法的作用 1 三笑 字1719 2008-03-27 06:37:39
🙂感觉这个教材的论述框架好象有问题。 大眼 字75 2008-04-04 07:52:44
🙂这一章是五个作者 三笑 字98 2008-04-04 15:43:47
🙂法的价值
🙂这个价值哲学有意思呀,有道理 大眼 字70 2008-04-04 08:05:44
🙂没有人回复, 三笑 字38 2008-04-04 15:54:58
🙂法的价值2 1 三笑 字1044 2008-03-31 06:52:13
🙂三笑兄忒客气,俺也赶紧补两朵花 大眼 字355 2008-04-05 09:2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