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关于许案的一孔之见。 -- 阳光不锈
在没有可靠的证明表明存在银行方面的主观意愿的前提下,
不论通过什么手段,只要造成了 从银行取17万而只从帐面扣170元 的事实,这就是犯罪,如果是和柜员人员完成的,叫诈骗,如果从取款机完成的,叫抢劫或偷窃.
注意,ATM的交易记录,也就是最后打出的条子,是许和银行交易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凭据.如果它显示许的确取走17万,这个许可以拿来作为银行方面的认可这笔交易的证据而或许可以无罪.但,非常不幸,那个记录是许取走170元!这个记录是银行的免死金牌---因为它明确表明银行只同意许取走170而不是17万!不论机器出来多少钱,多出来的钱,凭什么说是许的?法律依据何在???
整个过程,简单说,许取170,ATM吐了170,与此同时,因为故障,另外17万被机器吐出.不要以为天上真的能掉馅饼.老实说别人的17万掉在地上,拣进自己荷包,就已经是犯罪了.
许的案子的简单推演, 俺的实历: 到水果批发行, 对前台:老板,来三箱苹果. 交完钱,老板:都堆在那边,自己挑去.走到那边,一车推出来,30箱都不止---但是显然,只要拿超过3箱,我肯定被当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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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英国版的许案,过节了! 阳光不锈 字68 2008-03-22 09:41:22
🙂这里有个凤凰网上中文版的 萨佛131 字65 2008-03-22 11:47:45
🙂这个报道的英国人的案例结果也是有罪 qianji 字440 2008-03-25 04:46:45
🙂就算许从柜员那里取的,一样有罪
🙂捡钱不犯罪吧 不是老陈 字170 2008-03-19 23:48:43
🙂最后的例子很不恰当 沧浪 字340 2008-03-17 07:25:10
🙂这个例子基本没有不当之处 1 laska 字1142 2008-03-17 08:36:03
🙂许取钱的时候的标的是“100”还是“1” 汶水 字380 2008-03-17 18:3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