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原创】沙漠王子 序章 海东青 上 -- 龙神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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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沙漠王子 第一章 出塞曲 中

云那么厚,天特别低,风雪中的天坛山好像就要被长生天压垮了一样。山下的匈奴营帐中却是喜气洋洋,大家都知道昨晚烧掉了汉军的粮食,单于下令各部宰羊庆贺,准备吃饱了肚子再去追击逃跑的汉军。

在得知汉军忽然出现的时候,龙庭的人难免会惊慌失措——谁能想到汉军会越过千里草原和瀚海沙漠出现在这里!尤其是听说领军的正是伊屠牙,简直把屠各部的男女老少都吓坏了。当初左贤王呼韩邪与大卫子郅支争夺汗位失败后,休屠部被屠各部杀得一干二净。现在伊屠牙领兵打来的话,大家岂能有活路?不过现在没事了,这帮失去军粮的家伙只能惊慌失措地逃窜,长生天保佑了草原!

一堆堆的篝火燃起的炊烟让整座营地都蒙上一层青色的纱,男子们一边喝着羊皮袋里的马奶子酒一边戏谑谈笑。干劲十足的屠各部女人们把干牛粪不断地倒进火堆里,熊熊燃烧的火焰轰走了风雪严寒,架子上的羊肉滋滋地一个劲往火里滴油,让一股股肉香飘荡在营帐四周。

郅支在单于大帐里也能闻见烤羊肉的香味,他手里捏着一盏翡翠雕成的夜光酒杯,酒杯里斟满了西域仅供的葡萄美酒。夜光酒杯的确是上等的珍宝,竟然能倒映出单于的模样。二十多年的征战已经让他疲惫不堪,当年的壮汉已成花白胡须的老头,只有那双眼睛依旧如狼眼一般桀骜不驯。

帐篷被无声地掀开,右贤王乌历屈带着一个用斗篷遮住全身的人走进来,外面的寒气也趁机一股脑地涌了进来。郅支瞅着全身披着斗篷的人,这便是乌历屈自西域引来的夜行者首领罗慕卢斯。这个令人恐惧的家伙几乎从没显露过自己的真容,郅支不信任他,可是昨晚他的人却干得很漂亮。

郅支举着酒杯说:“乌历屈,一起喝酒吧。”

乌历屈躬身施礼后坐下来,给自己斟满了一大杯酒。他请罗慕卢斯也坐下,后者却丝毫不为之所动。

郅支冲着那个裹在斗篷里的人说:“大白天你也会出现啊。”

“虽然是白天,不过这样的阴天我还是可以承受的。借着这件人皮斗篷,就算是烈日下我们也可以穿越沙漠而来。”罗慕卢斯一边说着一边把斗篷从头上取下来,一张比死人还苍白的脸便出现在郅支眼前。罗慕卢斯长着一个秃头,脸颊消瘦得过分,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个皮包骨头的活骷髅杵在那里似得。郅支把眼睛转向自己的酒杯,他不愿承认自己害怕罗慕卢斯那双猩红的眼睛,那毫无疑问是魔鬼的特征。可是大帐中却另有一个生物咆哮起来,在油灯照不见的角落里有个大铁笼子,一直满身伤痕的魔狼在里面悻悻不已。

“它不喜欢你,因为你们是同类。”郅支冷笑道:“想请你也喝一杯,不过你喜欢比这更红的东西。”

罗慕卢斯冷漠地看着眼前的单于,没有答话。他用一根细长的手指对魔狼做了个警告的手势,那头狼却更加狂躁了。

郅支说道:“算了,别去招惹它!当时为了捉到它,我的手下死了那么多。它现在老了,可还是只爱吃人肉。这正好,你吃剩的东西拿去喂它,不算糟蹋。”

乌历屈插话结束这段不友好的对话,他告诉郅支:“罗慕卢斯是专门来道歉的,因为昨晚没能把伊屠牙杀掉,他当时不在营帐里面,夜行者们没找到他。”

郅支一仰头将酒喝光,然后说:“没关系,我自己会解决那个小杂种。虽然养活着夜行者们价钱还挺高,我的奴隶们快被吃光了。”

罗慕卢斯回答说:“单于不必担心奴隶的数量,你打胜仗之后自然会有数不清的俘虏。”随后,他略微躬身行礼后退出去了。

“我真不喜欢这帮夜行者!”郅支朝着乌历屈说:“他们不是长生天喜欢的种族,这些西域来的家伙很古怪。”

“但是他们有用啊,狼主。”乌历屈微笑着说:“他们其实不来自西域,罗慕卢斯说过他们来自更西的地方,叫做欧罗巴。”

“我不管他们来自什么巴,反正胜利还是要靠自己!”郅支又给自己斟了一杯酒,“蒙迪乌召集的卢水部主力明天就能赶到,不过看起来凭我自己的屠各部就能解决问题了。山羊再倔强也还是羊,想偷袭我?哈哈……”

乌历屈看着狂笑的单于,眼中渗出一丝难以理解的光芒。

一匹黑骏马驮着一位裹着批风的女夜行者跑上天坛山脚下的小山丘,女夜行者勒住马望着苍茫的原野,天与地之间尽是缓缓飘落的雪花,看不见远处淼茫的北海。她低头看看脚下,枯草顶端已经积了一寸厚的雪,马上就要被压折的样子。她身后传来一阵马蹄声响,又一个骑黑马的夜行者来到她身边。

后来的夜行者问道:“蕾娜斯,你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蕾娜斯悠悠地说道:“尤米尼斯,你关心的事情还真不少啊。”

尤米尼斯说:“罗慕卢斯把你许配给我,我自然要关心自己的未婚妻。”

蕾娜斯不耐烦地说:“哥哥虽然是族长,可是这件事情没经我同意就没用!”

尤米尼斯叹了口气说:“你总是这样不合群,昨晚大家去袭击汉军大营,你却独自跑到北海里游泳!”

“要你管!我又没答应去杀人放火,谁答应的谁去做,我只管玩!”蕾娜斯继续用眼睛巡视四野,准备捕捉异常的一抹蛛丝马迹。“难得白天能出来,我要自在地看看。”

尤米尼斯无奈地问道:“你到底在看什么?”

“某人答应过要上演一出好戏给我看,如果没有的话我就去拧掉他的脑袋。”

“是谁?”

“嘘!”蕾娜斯打断尤米尼斯的追问,她指着远处说:“真的来了!”

四名身着黑衣黑甲红斗篷的汉军骑兵出现在地平线的尽头,枯黄的草丛将马胸部以下的部分淹没,骑士和马匹都披满了积雪,四名骑士最左边的校官持剑,中间的手持弓弩,最右边的手持军旗,朔风吹得军旗飘扬,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汉”字。四名骑兵身后三十步,跟着一排同样打扮的马弓手,这些骑兵手里也都端着弓弩。在马弓手背后便是密密麻麻的汉军步兵。步兵队伍前面是好几排弓箭手,弓箭手身后是两派举着军旗的棋手,军旗迎风招展把后面的队伍弄得影影绰绰的。沿着地平线向远处看去,那四万五千名步兵组成的庞大队伍逐渐显出阵容,他们在骑马军官的带领下端着弓弩、擎着长枪、握着砍刀,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过来。在步兵队伍的两侧各有两千五百名骑兵护卫,骑兵们人让马匹缓缓而行,保持与步兵方阵的协同。

整支汉军都开拔过来了,左尘没有任何犹豫也没留任何退路,他命令所有的人都拿起武器,厨师把菜刀换成砍刀,马夫骑上驮马充当骑兵。在草原上以步兵对抗骑兵而且还是脱离营寨主动进攻,这需要的不仅是勇气还要疯狂。机动灵活是匈奴作战的最大特点,他们采用小股骑兵试探,然后采取突然袭击的方法对敌方薄弱部位实施冲击。一旦攻击受挫,立刻撤走,然后寻机从侧面突破。和匈奴人打仗是一种很痛苦的事,因为他们很少与对方用刀剑厮杀,而是不停地射箭。他们在进攻前射箭、在进攻的过程中射箭,甚至在他逃跑时还在射箭。汉朝步兵对于匈奴骑兵是追也追不上,打也打不着,这种类似无赖的打法可以把人逼疯!大体上,死于匈奴之手的人基本上都不是被刀剑砍死的,而是被箭射死。

两个夜行者立马于山丘上,看着左尘的这五万人缓步走向单于大营,天地间除了整齐划一的脚步声之外再无其他声响。

尤米尼斯摇着头说:“这些人在走向死亡,他们指望靠两条腿对骑马的匈奴人来一次突袭。”他转脸劝蕾娜斯:“这里离他们太近了,如过被卷进去的话,即使是我们也难以脱身的。”

蕾娜斯轻蔑地一笑说:“你害怕的话就走吧。”

尤米尼斯说:“我是要去警告一下匈奴人,他们毕竟是我们的雇主。”他伸出手去试图拉着蕾娜斯乘马的缰绳一起离开,蕾娜斯却凶狠地用马鞭抽了他的手背。一道血痕立即浮现在尤米尼斯苍白的手背上,他的红眼睛腾地闪出一股怒气来,于是他赌气纵马离开了。

蕾娜斯独自呆在山丘上望着逐渐走近的军队,她的嘴角露出一抹笑意:“你是个疯子、傻子,还是一个有魔力的天才呢?”

郅支立马于天坛山顶,他在心里怀疑情报的准确性,直到汉军的队伍出现在他眼前。惊慌,震撼,安心,乃至于狂喜,这诸多的情绪在郅支心里轮流闪过。得知汉军已接近大营的时候他惊慌,因为此时没做任何防备而措手不及;看到汉军队伍的时候他感到震撼,因为伊屠牙那小子显然是拉来了全部兵力拼命的;率领部众跑上天坛山后他感到安心,显然敌人很蠢,没有趁风雪用轻骑突袭,那样会轻易击溃他的部众;看见汉军在山脚下的谷地排列阵势时他简直是狂喜——伊屠牙这蠢货竟然打算摆开阵势与我厮杀,用他那些可怜的步兵来对抗我的四万骑兵!

想到这里,郅支仰天大笑。等他笑够以后,他的骑兵们也已经集结完毕。三万屠各部骑兵,还有来援的一万卢水部骑兵密密麻麻地立在山坡上。他们现在是凝固的冰,只要一声令下就会变成势不可挡的洪流。四万铁骑挥舞着马刀借助山势直冲而下,以难挡之势一举冲垮汉军阵型,只要汉军阵型一乱,即使人再多也起不了任何作用,只能乖乖地任自己宰割。

郅支是对的,放弃惯常的机动射箭,将骑兵放在高处一冲而下确实有着极强的冲击作用,如果汉军没有什么别的办法,阵营必然会被截成几部分,到时首尾无法呼应,形成不了强大的战斗力,就是一盘散沙。这实在是此刻郅支所能想到的最好的方法,也是惟一的办法。因为突然出现的汉军步兵把他逼迫得太紧,根本难以在平原上展开。在仔细查看了汉军的阵型之后,郅支确信胜利已属于自己,他望着长生天,感谢她的护佑。

匈奴人极为重视养马,因为马是他们生活最重要的工具。在对外征战时,匈奴战士往往一人带数匹马,轮换骑乘以做到昼夜兼程风驰电掣。当年冒顿单于以四十万骑围汉高祖刘邦于平城,并将马按颜色编队,西方尽白马,东方尽青龙马,北方尽乌骊马,南方尽赤黑马——那是何等的壮观!此时虽然郅支只有四万骑,不过在他心里犹如四百万骑般不可一世。

郅支喝令:“右日逐王!”

一位大汉驱马奔来道:“於夫罗在!”

与二十年前相比,於夫罗也显老了。可是这位身高九尺的巨人依旧彪悍如初,能把手里那把九天玄铁打造的巨斧挥舞如飞。所谓九天玄铁就是天上落下的陨铁,比黄金更珍贵。利用九天玄铁打造出的兵器锋利无比,更可斩妖除邪。

於夫罗来到郅支马前说:“启禀狼主,孩儿们都准备好了。”

郅支看着眼前这位大将,用嘉勉的语气对他说:“昨晚夜行者没能除掉伊屠牙,今天他倒送上门来了。靠你了,於夫罗。”

於夫罗略一点头说:“要我说的话,狼主根本不必依靠什么夜行者,这些妖魔鬼怪不是草原上该出的东西。今天叫他们也看看我匈奴孩儿们的血气!”

郅支明白他说的是实话,那些夜行者的确惧怕於夫罗,因为他的大斧,也因为他的正气。于是郅支大声吩咐说:“去吧,给我拿回来伊屠牙的狗头!”

站在汉军步兵方针前排的左尘一边系着裤子一边走到枣红马前,他对马逸群说:“你不去解决一下,待会打起来可顾不上,尿裤子的话可就出丑了。”

马逸群难为情地笑着摇摇头,他低声问道:“左将军,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不一口气来个突袭?”

左尘说:“我要的是歼灭战不是击溃战!我们的骑兵太少,即使突袭成功也不过是把匈奴打散,郅支很快就能把败兵聚集起来继续为祸中原。单于的亲兵都来自屠各部,如果将之歼灭的话,郅支对于其他各部也就没那么威风了。”他望着山坡上的敌军说:“这是你第一次面临决战,怕不怕?”

马逸群不知该如何回答,左尘看着他手足无措的样子,便笑着替他答道:“怎会不怕?哈哈!我也是十八岁第一次上阵,当时出于激奋杀了人,只好投军赎罪。”

马逸群忍不住说:“我听说你杀人前还刚被长天书院革除出门了。”

左尘毫不害臊地笑着说:“长天先生是个伪君子,干出爬灰的丑事。我写了首《长天先生大人赋》称颂他和儿媳的好事,就被开除了。那天从学院一出门,正碰见洛阳令的狗少带着人寻衅滋事,一时火大就宰了他,然后就投军去了。”他把笑容抿去,望着前方说:“第一仗就是跟着你爹打得,看着匈奴阵中的那个人冲过来,吓得尿了裤子,哈哈。真不想这次他也在那边,他可是我们家的恩人。”

低声说完上面那些话,左尘大声道:“马逸群,拉上我的马去骑兵左阵待命,这里不需要骑马的人了!”

马逸群看着左尘说:“将军!您一定要在第一线吗?”

左尘说:“沈全指挥骑兵也很有一套,跟着他打吧。这次我要站在这里,让全部的汉军十足都看着主帅和他们站在一起!”他挥手让马逸群离开,这时山坡上响起匈奴的鸣镝,四万匹马开始同时迈步,匈奴骑兵自山上一冲而下,以猛虎之势扑向山下的汉军,杀声遍野,马匹嘶鸣,震天动地。

左尘拎起一面铜锣命令道:“儿郎们,唱起来!”

面对着山崩海啸一般扑来的敌军骑兵,步兵们便低声唱起军歌:“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左尘命令:“弓弩手瞄准!”

号手吹起三声急促的调子,站在方阵最前排的三千弓弩手们举起沉重的弩瞄准敌军。左尘猛敲一声锣,三千支弩箭“唰唰唰”闪电般飞出去,如地狱的阴云一般掠过草原、山坡,一枚枚地洞穿了敌军马匹的胸口。正所谓射人先射马,马的体积大好瞄准,一箭上去人仰马翻,倒在地上的人与马立即便会被身后冲来的友军铁蹄踏成肉泥。一大片匈奴骑兵便以这种酷烈的方式死去,不过他们没有停也不能停。骑兵集团开始冲锋后只能一往无前冲破敌阵才有生路,仗已经打到这个地步,只能索性拼到底!

步兵们还在低唱:“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左尘命令:“弓箭手瞄准!”

号手吹起两声急促的调子,站在方阵最前排的弓弩手们早已通过阵中空隙退到后面装弩箭,三千名弓箭手跑到阵前举起弓箭瞄准敌军。左尘猛敲一声锣,三千支箭“嗖嗖嗖”飞出去再次射倒一片匈奴骑兵,人与马翻滚着、哀嚎着,又被身后的无数个马蹄踏为一团团血雾肉酱。剩下的匈奴骑兵眼中要喷出火来,恐惧和愤慨令他们浑身战栗,但他们知道危险已经过去,离汉军方阵只有三百步,弓箭手来不及射第二箭了!他们看着敌人的面目已经变得清晰,敌军唱得军歌也回荡在自己耳中:“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眼看自己的马蹄就要踢中那些弓箭手的后背!

是时候了!站在山坡上的郅支与站在山脚下的左尘同时这么想。郅支微笑着伸手去掏悬在马鞍上的羊皮酒袋,左尘则喊道:“起!”,他身边的步兵一起呐喊“起!”。郅支看到汉军士兵们瞬间彼此靠拢合成严密的队形,阵中的那些旗帜被放倒,一直隐藏在旗帜后面的是——数千根被削尖的冷杉树干!这些碗口粗的树干足有三十尺长,汉军士兵们半蹲着数人合抱一根,将树根那头杵进地里,用尖锐的树梢对准飞奔而来的骑兵。这就是左尘的妙计,需要无比强悍的精神才能支撑着士兵们完成的大屠杀,需要分秒不差地在骑兵眼前竖起这匪夷所思的巨大长枪。

匈奴骑兵们和他们的单于都在心里惊呼:“来不及了!”,那一根根紧靠在一起的冷杉树干就像是一根根制作冰糖葫芦的竹签子,而匈奴骑兵便是连人带马自动送上门去的冰糖葫芦!郅支手里的酒袋跌落在地,鲜红色的西域葡萄酒在雪地上溅出惊心的一片红来。片刻后,山谷里传来一股可怕的惨号。冷杉木质坚硬又有韧性,跑在最前排的匈奴战马被当胸贯穿,巨大的惯性让它们身上的骑士胸腹也被穿透;后面几排骑兵看在眼里也来不及勒马,于是同样的惨剧又反复上演,每根冷杉上都串着几个垂死的人和几匹垂死的马,人与马发出惊天动地的凄厉呼号,叫近在咫尺的汉军士兵都失魂落魄。

左尘厉声呵斥那些手软的士兵:“打仗还怕什么血?扶好杆子!有回首后顾者斩!”于是很多步兵队里的军校们便也同样地呵斥手下,汉军的阵线犹如长城般坚固不倒。

没被长杆穿透的匈奴骑兵们死活勒住了马,可是从山上冲下来的同伴们蜂拥而来,如洪流一般的挤在一起,很多人和马被挤倒、被踩死。无数人的喉管里疯狂呼号同一个声音:“退回去,退回去!”,另有一些还保持清醒的匈奴骑兵把手里的马刀朝汉军投掷过去,那些手扶长杆的士兵们不能闪避,只能用脑袋硬抗。一些人倒下去后便被战友拖走,立即另有一些人接替他们的位置,冷杉长杆依旧是匈奴无法逾越的死亡之墙。

天坛山上响起催促匈奴部队进攻的号角,血性再次涌上那些蛮族战士的大脑。既然骑马冲不过去那就下马作战!匈奴士兵们纷纷跳下马来,一些人放箭掩护另一些人挥舞着刀枪剑戟冲杀上来。显然手持冷杉的汉军士兵是没法抵抗的,而如果他们放弃逃跑的话,那么汉军的阵势就被彻底冲乱了。

可惜他们遇到的是左尘。一千名手持造型独特短弩的射手跑到长杆手身后,他们手里端着的就是汉军最新装备的神秘武器:连弩。这种武器构造相当精密复杂,在柳木机匣里储存着十支短箭。一旦扣动扳机,瞬间十箭俱发,可飞百步远,因此算是守城利器。今日用在这里倒正好合适,于是乎一声令下万箭齐发,把猬集蜂拥而上的匈奴兵射得如刺猬一般。

连弩的最大缺点是装添麻烦,在战场上几乎是一次性武器,不过就这一次齐射便叫那些试图正面冲击的匈奴人都丧失了勇气。此时他们的主帅才醒悟左尘在山谷布阵的用意,於夫罗大喊道“孩儿们跟我来!”带领剩下的骑兵们向两侧的山丘上冲,如果能占据山丘便可绕击汉军方针的侧背,立即可以扭转战局。这位壮汉一马当先地催动乌骓马向山丘上冲,其余的匈奴骑兵奋力跟在他身后。就在快到山顶的时候,於夫罗看见面前人影晃动,那是抢先一步运动到山顶的汉军弓箭手!他心里猛地一沉:完了!

箭说到就到,把匈奴人翻盘的机会全都射落。於夫罗身边的士兵纷纷栽倒,他自己也左眼一黑,一阵剧痛让他咬破了自己的舌头。於夫罗用手摸索着攥住箭杆,大喝一声把箭拔出来。他的眼珠被射碎,鲜血如喷泉般涌出来。于是他拨转马头向后边跑。这时山丘上又出现了汉军骑兵的身影,他们趁着自己人放箭射退匈奴骑兵的势头,呐喊着冲杀下来。

此时的匈奴部队已经大乱,汉军骑兵虽然少,可是分工有序,一队马弓手截断了匈奴退路,另外两队分别从两侧山岗上杀下来。此外正面步兵方阵中的弓箭手与两侧山丘上的弓箭手一齐放箭,让以弓箭见长的匈奴人吃够了苦头。

“下马者免死!”汉军的呐喊惊天动地,很多失落落魄的匈奴骑兵闻声而降。於夫罗的亲兵们好歹用布给他裹伤,护卫他冲出重围奔上天坛山,铁青着脸的郅支正在山顶上等着他。山下的汉军呐喊而来,将天坛山合围。

我成功啦!当左尘挥舞着长枪率部追击败兵的时候他这么想着;当左尘越过那一堆堆匈奴兵马尸首的时候他这么想着;当左尘跑过一群群跪在地上求饶俘虏的时候他这么想着;一直到马逸群在乱军中找到他的时候他还是这么想着。他狂笑着用长枪奋力掷向眼前的天坛山:“马逸群,看到没有?我成功啦!哈哈,郅支的骑兵被我的步兵击败,我们胜利啦!”

马逸群牵着枣红马,他费了半天劲才让亢奋中的骠骑将军清醒过来。当左尘翻身上马的时候,军中主帅的责任感让他冷静下来,有条不紊地指挥人手去包围天坛山、收押俘虏并且扫荡山脚下那些无人守护的匈奴营帐。

左尘昂望着天坛上顶上那根悬挂着九条狼皮的大旆,那里就是仇人所在之地,于公于私今日都要做个了断!于是他大声喊道:“捉得单于者,赏千金、封万户侯!”此言一出,汉军十足精神大振,不顾疲劳饥寒振作精神蜂拥而上,目标只有一个——郅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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