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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再评南开砸车事件——我看社会矛盾 -- Ala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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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我逐条回你

我一直坚持:如果“合法途径”失效,民众通过“暴力”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是合理的,虽然不合法。而事件过程中,学生也是推理出合法途径已经失效才采用暴力的。

你是认为:所有的问题都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而且你认为事件发生过程无法推理出合法途径失效。

如果我总结有错的话,请你指出来。

学生觉得“合法途径”失效的理由我已经讲了:警察和教师都到场了也无法维护学生的合法利益。那么就我们就通过事后发生的事情判断“当时判定合法途径失效”这样的逻辑和不合理吧。

这个手段和途径就是 --- 一方面通过对校方施压,要求校方在认真听取学生意见之后,向警方提出保护/偿还学生利益的要求,另一方面学生结成暂时性的 事件处理委员会,通过互联网,诚实而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叙述事件发生经过,以备未来之需,同时由这个委员会牵头,与有关新闻媒体接洽,必要时请媒体出面向社会呼吁。

你的意见可行么?我完全同意成立类似的事件处理委员会来处理善后,可是这个有可能实现么?发生掀车事件后,事情已经变得更严重,可是你看现在有没有这样一个类似的机构?这个机构又没有学生代表来维护学生的利益?现在有谁在调查事件的真相?现在互联网是不是允许学生们说出自己看到的事件过程(当然你可能觉得有学生说谎,所以不能让他们随便乱说,那至少成立一个权威的大家可接受的组织来做总归可以吧)?掀车之后都不能实现的“途径”,不掀车就更不可能实现了。

你可能会说这个是“事后的事实”,但是这个事后的事实是不是正好验证了当时学生的判断“合法途径失效”是正确的?

以暴制富

我觉得这个你有点偏颇了。车主是富,但是是她的“富”激起了学生的愤怒么?不是!如果是因为别人“富”就掀车,那他们应该更好的车而不是别克。所以谈不上“以暴制富”。

我更觉得是车主对学生合法利益侵害之后,“合法途径”却失效,无法保护学生的合法的利益,才使得学生后来使用了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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