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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汉回等民族关系问题浅仪 -- 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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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尊重他人信仰叫过分?教他人放弃信仰还能“不伤害他人”?

翻译成“圣战”就是打仗?那伊斯兰教修行里还有个“内心的圣战”,你就无视了吧?

你引的那几段经文,是在什么环境下降临的?引文别引一小句,把全文的意义弄通以后再来引用。比如说第9章前面第2节中还有:“(以物配主者啊!)你们可以在地面上漫游四个月,你们须知自己不能逃避真主的谴责,(须知)真主是要凌辱不信道者的。”你怎么不一并引下来?实际上这一章节中这部分内容主要是讲述进攻麦加的多神教徒,别无限扩大到现在。

你引用了4章74节,那紧随其后的75节“你们怎么不为(保护)主道和(解救)老弱妇孺而抗战呢?他们常说:‘我们的主啊!求你从这个虐民所居的城市里把我们救出去。求你从你那里为我们委任一个保护者,求你从你们那里为我们委任一个援助者。’”你怎么就选择性无视了?

同样8章39节的前文你又无视了,“你告诉不信道的人们:如果他们停止战争,那末,他们以往的罪恶将蒙赦宥;如果他们执迷不悟,那末,古人的常道已逝去了。”

像这样选择性的曲解经文,哪个宗教不能得出排他性的结论?和你的观点相反,第2章256节,就常常被正统教法学家作为不能武力传教的依据:“对於宗教,绝无强迫,因为正邪确已分明了,谁不信恶魔而信真主,谁确已把握住坚实的,绝不断折的把柄。真主是全聪的,是全知的”。

佛教的广泛传播是要等到阿育王四处征战以后的,基督教成为世界最大宗教难道是光靠嘴说,不靠武力就行的?

“历史上也有伊斯兰王国允许异教徒存在,但是法律规定他们必须缴纳歧视性的重税。”首先,不是“也有”,是基本上都允许!其次,什么叫“歧视性的重税”?异教徒缴纳的人头税,是成年男子每年一个第纳尔,老弱妇孺都免交,你以为这个叫高?更何况许多时期穆斯林自己也缴这个税呢,更何况欧洲的犹太人是缴了重税却往往保不住命,最后被赶出欧洲呢!

我们汉族历史上对回族的压迫可不见得少,从一个小处来看,有多少汉族民间传说都是说“回族不吃猪肉是因为猪是他们的祖宗”!如果你不知道,那好,这里就有链接,同是河友的例子,希望不要无视。

链接出处

无端伤害别人感情的事情,历史上有很多人做过,当然现实生活中很少有人去做了。但是我们也不能一直老当着别人的面问:“我们为什么不能伤害你们的感情?我们为什么要尊重你们的信仰?你们为什么不放弃你们的信仰?”这是什么行为?这种态度,对回族,对藏民,对基督徒,对哪个少数民族与宗教信徒没有伤害?您还好意思说他人“排外”?他们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啊,他们的文化也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啊,您倒要他们“淡化”?我看这不是“排外”,而是“排中”,是把中华文化简单的等同于汉族文化。不过这也难怪了,您连伊斯兰文化与阿拉伯文化都区分不开呢。

话似乎说的狠了点,可惜,您就是这样一个理直气壮发问的人,骨子里还是根本没有把他人的信仰当回事,我倒是要问了:“回民不吃猪肉,碍着我们汉族什么事了?他们强迫你不吃猪肉了?”

在这样一个多元化的时代,每个人在不伤害他人的情况下都有权以自己的方式存在。你这句话说的很好,可你怎么就想不到,教别人放弃宗教信仰,那是对他们精神世界最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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