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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太平天国前期民政-安庆易制和翼王经略江西(1) -- num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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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太平天国前期民政-安庆易制和翼王经略江西(3)

“安庆易制”中政策性的措施

  

  (一)设乡官,拔才俊

  

  先简单说一下太平天国地方政权的建立情况。

  

  据戴均衡《草矛一得》述咸丰三年兵事说:“贼先时数千里所过不留,未尝行立官安民之事,迨八月复踞安庆,始行此举。”(注:咸丰三年八月为阳历1853年9月)

  

  曾国藩幕僚赵烈文后来论太平军安徽统治区时说:““今之贼,自咸丰三年以来,俨然有自王之志。”

  

  1854年初,西征军三克汉阳,汉口,之后全面挺进湖北腹地,以致敌军惊呼湖北“纵横千有余里,遍地皆贼”。但是,攻夺城池过多,与兵力严重不成比例,只好四散据守,不久又分兵入湘,加之武昌未克,湖北的经营力不从心,以致于“建政”的情况参差不齐,有些地方进展顺利,有些地方则严重跟不上。顺利的例子后面再举,李汝昭《镜山野史》则称湖北太平军“动辄掳掠为主,毫无王者举动,全非霸者之经营,不过争地杀人盈野,争城杀人盈城,逞一时之强悍,乱我清代之疆场,虽然,也是天厌本朝奸贪,助逆诛逆耳。”所谓“掳掠”,就是指太平军的“打先锋”,由于建政工作跟不上,这些地区的部队只好依靠吃大户。6月底,武昌克复以国宗石凤魁镇守,不久,石达开以石凤魁恐难胜任,奏荐地官副丞相黄再兴前往武昌,协理军事,主掌湖北民政。8月,黄再兴到任,一个多月后,李汝昭再次在《镜山野史》中作出评价:“是时,武昌南京属管之地,粤人出示安民,开科取试,禁头变服,按例征粮,农工商贾,各安其业,俨然有王者风。。。。。。清今受困于粤,与明初受困于清者,势之相出不远矣!危言哉,出乎尔者反乎尔。”将李汝照的前后记载和太平天国方面的人事异动对照可以看出,太平天国在湖北并非不想全面建立根据地,只是直到攻克武昌后才有此条件。然则此前广占州县便有失策。但这种失策,和全文最开头提到的定都天京后半年间的失策性质相似,主要是对形势的错误估计(安徽的大好形势使杨秀清再次过度乐观,他在调石达开回京的同时改变了石达开稳健的战略,把安徽的兵力大部份抽调到两湖战场,不顾兵力严重不足而急于攻占大片土地,不但使湖北根据地的建设跟不上攻克城池的速度,也给后来的惨败埋下了种子),而不是太平军在建政思想上出现什么反复。攻克武昌,石达开亲自推荐的黄再兴迅速改变了施政状况,也显示安徽“易制”的成果确被他省所沿袭。

  

  赵烈文所谓太平军自“咸丰三年”起“俨然有自王之志”,所指显然不可能是“数千里所过不留,未尝行立官安民之事”的时期,而是在“迨八月复踞安庆,始行此举”之后。可见太平军在1853年9月的“安庆易制”之后,在统治区的举措一改从前的作风,开始表现出立国施政的长远眼光(虽然在某些地区某些时期内因为技术性的失误影响了这种考虑的实践效果)。而这一切,都始于“立官安民”----只有先选拔任命官吏,才能通过他们推行政策。

  

  在介绍太平天国选拔地方官吏的方法之前,有必要先简单介绍一下太平天国的官制。

  

  首先,太平天国采用统一官阶制。官阶由低到高,分别是两司马,卒长,旅帅,师帅,军帅,监军,总制,将军,指挥,检点,丞相,侯,王。(其中还有细分,此处从简)这些名称的含义,相当于历代官员的品级,如“军帅”,代表第七阶官员。仅从官阶是看不出文武或具体职务的,就如同只根据“四品”“五品”无从判断文武和司职一样。知道了这一点,就会明白有人说太平天国官名“名不副实”,有人说太平天国全民军事化,用武将任文官,完全是因为不了解太平天国官阶制度造成的误会。

  

  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之初,因为没有地方官,所以官员只分为“朝内官”和“军中官”两种。自总制以下为军中官,自将军至丞相为朝内官,王侯则即是官阶也是世袭爵位。所谓军中官顾名思义就是长期在军队中担任的军职,而“朝内官”领兵者一律称为“钦差大臣”,所以太平天国的“钦差大臣”并没有什么特殊权力,只代表这个人不是长年担任军职的,而是朝中据事指派来领兵的,战事结束后还可能调到其它岗位。

  

  “朝内官”和“军中官”(以及下面将要谈到的“守土乡官”)又各自分为“正职官”和“杂职官”。对于朝中官的正职官而言,官阶和职务没有必然关系,有的是临时指派任务,更有很多另有官职,比如卫国侯黄玉昆,他的官阶是“侯”,职务却是“刑部尚书”。而对于军中官的正职官而言,官阶也是职务,比如“旅帅”就是是统带500人的将官。杂职官也叫“职同官”,因为他们在官阶前加“职同”二字,例如陈玉成曾为“典圣粮,职同监军”,就管粮草的。杂职官通常都有专门的官职和司职,从事一些事务性工作而不参与军政大计,如“典天舆”,就是给天王管轿子的。但也有例外,如各王府的六部尚书也算杂职官,但却参与军国大计。朝中官的“杂职官”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被委任其他司职,如“承宣”是各王府的高级传令官,职同指挥,但东北翼各殿的承宣都有被派到前敌参与领兵作战的。

  

  除此之外,太平天国另有“恩赏官职”,如“恩赏丞相”“恩赏检点”,这是一种虚衔,或者说荣誉称号,就像现在的“名誉XX”。如我们下文提到的赖裕新,他的官阶是“恩赏丞相”,称为“殿前丞相”,但他当时的官阶却是指挥。

  

  最后介绍守土乡官,也就是太平天国的地方官制,这是从“安庆易制”以后才建立起来的。太平天国地方行政分为“省”“郡”“县”三级,改清制之“府”为“郡”,取消“道”一级。如安徽省仍叫安徽省,也称“皖省”,由于省会设在安庆,所以对安庆也称“安庆省”或“安省”,在不发生歧义的情况下,“安庆”和“安徽”有时候通用。在安庆又设“安庆郡”,下辖江北的怀宁、潜山、望江、太湖、宿松、桐城六县而江南的贵池、东流、建德则属池州郡管辖。郡首脑的官阶为“总制”,县首脑的官阶为“监军”,司职就是管辖该郡县军政事务,称为“守土官”。县以下村镇的各级官员称为“乡官”,这是标准的规定,有的记载含混地称为“守土乡官”,还有一些一律称为“乡官”,总之二者都是太平天国的地方官,司职以民政为主,在驻军较少的地方也兼管军事,但军事方面的权力,同级乡官和守土官比军中官低得多,例如军中官的“卒长”在指挥军事时权力高于乡官的“军帅”,守土官由军中官兼任的情况例外。

  

  地方官中也有杂职官,对于他们的称呼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和军中官一样,也是用官阶作为官名。比如“职同军帅”,既是官名,也是官阶,具体司职则从事务性工作到协助守土官和正职乡官处理政务都有。因为杂职乡官很多也参与政事,所以有时候记载中也直接称他们“军帅”“旅帅”。总之,由于现存的太平天国自身文献极少,考查其地方官制不得不借助地方志和私人笔记,而这些记载者自身对太平军的官制也了解得不够清楚,朝中官尚且能分,军中官和守土官乡官就常常被混为一谈,或是不分“正职”和“杂职”,导致细节上的混乱。不过太平天国本身的规定其实是比较清楚的,只是敌对方的记载者不完全了解,也不屑去了解情况罢了。(由于记载混乱,专家一不留神也会弄错,比如有人就曾经指出,罗尔纲先生在《太平天国史 乡官传》中所写的两位传主其实都不是乡官。

  

  因为太平天国采用了一套和历代截然不同的官制,所以从一份记载对官制的了解中就可以大致看出这人深入太平天国的情况。一个人如果自称在太平天国生活了一年以上时间,自称和太平天国的官员很熟悉,对太平天国的政策制度很了解,还做下诸多记载,却“守土乡官”和“军中官”不分,,那他多半是信口雌黄,其“经历”也有可能是凭空捏造或虚构夸张。同样,一个现代人如果要谈论太平天国的体制和政治,他分不清“守土官”和“乡官”还情有可原,犯下官阶和职务不分的低级错误则说明对太平天国的“了解”只是空中楼阁,没有基本的制度常识,他不可能有效地去分析辨别史料和透过现象看本质,这就如同不了解美国三权分立的具体操作方式却妄谈美国的政治运作乃至评价美国的民主一样。官制是政体即政权组织形式的表现方式,而政体则是国体的体现。对官制缺乏常识的人不可能真正了解政体,更不可能正确分析国体----也就是太平天国的政权性质。

  

  太平天国的官制在细节方面还有争议,但大抵如上,在1853年9月以前只有朝中官和军中官,1853年以后则在选拔任用了大量守土乡官,建立起了地方政权,由此实现了对根据地的管辖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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