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龙芯的讨论 -- 请尽量
涉及的专利是美国专利4,814,976号,通常简称“976专利”(外链出处),涉及的两个公司一个是MIPS公司1999年起诉Lexra公司,一个是2006年12月起诉Trident Microsystems公司。MIPS方面的立场可以看官网的根目录下这个文件(http://www.mips.com/Complaint.pdf),Lexra方面的一个非官方介绍可以参考这里(http://jonahprobell.com/lexra.html),里面也涉及了Lexra的用户Trident的问题,两方面对比起来看,可以对这两个官司有个比较全面的了解。
为什么要提这两个官司呢?因为这个跟2005年媒体报道的很吸引眼球的关于“龙芯侵权”的事情关系很大,而这个知识产权方面的细节到现在无论计算所官方还是其他第三方都是仍然未完全澄清的(外链出处)。简单得说,计算所的策略和Lexra公司非常类似,干的事情、面临的处境有相当大的可比性,所以Lexra和其客户Trident的案例对理解和评估计算所策略的得失有很大的帮助。Lexra公司被MIPS的官司所逼最后倒闭,而Trident公司的官司还在继续,这个结局显然是计算所要避免的。
当然,计算所和Lexra有两个重要的不同是需要指出的。第一,“976专利”已经于2006年12月23日到期失效,所以MIPS公司以此专利做文章的前提已经失去了,所以某种程度上龙芯方面前几年是在低调地等它失效,从而在与MIPS方面的谈判中取得有利地位,而Lexra没有等到这一天就已经被官司拖垮了;第二,MIPS公司并没有在中国申请专利,所以如果龙芯近期只专注中国市场的话,这个专利问题并不存在,最多是个商标权的问题(MIPS在对Trident的诉讼里面也是强调商标权),而Lexra在美国,这个是躲不过去的。
虽然有上面这两个区别,但Lexra的案例仍然很有意义,其原因在于,上面所说的“976专利”只是为了与MIPS早期版本的指令集兼容碰到的问题,如果龙芯在后续型号里想要跟MIPS更先进的指令集兼容,很有可能还会碰到其他的类似性质的问题。龙芯官方论坛里提到了这种前景(http://www.lemote.com/bbs/viewthread.php?tid=4380)
从总的趋势上看,MIPS公司手上的牌并不是太多,其技术发展在近几年也没有什么进展(http://en.wikipedia.org/wiki/MIPS_architecture),基本就是吃老本,计算所处于的是一个比较有利的赶超位置,计算所在“976专利”上耗掉了MIPS的时间就是一例。但“不让对手挣钱”其实并不是一个值得追求的目标,龙芯要做的,是以合理的低成本实现自己的快速发展。龙芯早期规避知识产权纠纷的举动是在经费和支持不足情况下的合理而无奈的应对,好在这基本已经成为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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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芯的讨论 4 请尽量 字1712 2007-09-20 22:18:49
🙂我的看法 1 r33300 字312 2007-10-20 22:16:41
🙂MIPS在美国关于专利/商标权打的两个官司
😁有钱大家一起赚才是王道 蜡笔小新 字161 2007-09-21 08:3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