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生活在1968年的1998年(7) -- 人来人去
1998年的那个春天,北京经常下雨。
在无数个暴风雨的夜晚,我总是焦躁不安,半夜里经常醒来,呆呆的坐在床头。走廊的灯光有些发白晃眼,我会恼火的冲了出去,用一根棍子把灯泡敲碎,世界在彻底的黑暗中慢慢平静。有的时候,虫虫会迷迷糊糊的下床去洗手间,有一次因为过道太黑,着实的摔了一跤,回来后恶狠狠的对坐在黑暗中的我说,“学校的后勤太差了,灯泡老是坏,我得向校长写信。” 我想笑,可是不敢,只能闷在心里笑。
那些个夜晚是焦虑的,也是无力的。也许我试图以剥离的方式,去叙述自己对于主体的焦虑,却又在暴风雨的旋律中摔得鼻青脸肿。相对于时间、空间二者的无限性,主体的表达则是有限的:作为生存叙述的唯一方式的主体只存在转瞬即逝的刹那,存在于永恒的希冀和永不厌足之中,存在于常有的欲望而永未曾实现中。
昔日的存在,现在不复存在,在下一次的一刹那间,必然成为曾经存在。可是为什么会在以后无数个黄昏时刻,那些关于暴风雨的记忆又是如此清晰的存在于我的脑海当中。叔本华说,“对于人生的各个事件,我们仅能阐述其在一刹那间的存在。” 可是如果不是我们先验的意识到青春的永恒性,我们又如何能做到在面对短暂的时间迅速流逝时,心平气和而不致于走到发狂的地步。
康德证明了先验认识和内在知识的二分性。可是先验认识是超出可能的经验范围的,内在知识则完全限制在经验范围之内的。於是关于主体的成像变成了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我无法用先验认识去靠近主体,又无法通过内在知识去实践主体。这就像很多年以前的一个早晨,不小心打碎镜子的我,面对着镜子中破碎的自己深感困惑,这种困惑就象小时候,每天早上下床的时候,我为左脚先着地还是右脚先着地而困惑。
胡塞尔说,主体并不是自在之物,而只是在时间的形式中表现出来的现象。在槐花飘香的那些童年下午,我总是静静地坐在槐树下 ,悄无声息。槐花落得满院子都是,每个下午我会用一把扫帚执着的从院子这头扫到院子那头,然后在第二天早上打开房门的时候,又看到槐花落满一地。那些个时刻,我有否真正的意识到时间是有开始和终结的吗?
那段时间,我疯狂的读书,饥渴得恐乱。我白天象一个幽灵似的在无人的图书馆晃荡,在浩翰的纸片中寻找关于发现主体的秘密,关于北京那个城市的先知论述,也许我一直没有寻找到。也许我这样的寻找只是一种徒劳的姿势,一种可以进行某种心理暗示的姿势。就象那个经常在记忆中出现的弱智的爱情游戏一样,我不停地给那个女孩打着电话,写着情书,然后以一种强烈的暗示提醒自己,“看,我是爱她的,我还有忘记她。”
天暗下去的时候,我披着一件失去了颜色的夹克,在微凉的晚风中,走过人大大院,走过人大西门,走过人大西门那条肮脏而混乱的小胡同,路边有一个接一个的卖大排档的小摊,热气腾腾,我喜欢那样的人声鼎沸。走累了我就顺势坐在马路边,看他们卖东西。那些小商小贩们没有我这样的闲适,但他们脸上也没有我这样的忧伤如水。他们手脚麻利索,口齿伶俐。他们似乎总是积极乐观,总是面带微笑。我经常这样痴痴的看着他们脸上的那些简单笑容,直到很晚。
我是如此欣喜的沉迷于那些个夜晚,而人大西门小胡同的喧哗是如此的明朗灿烂,是如此的让人陶醉,是如此的让我觉得我离那个北京日益接近。伟大的天才文人们会说,“你已想象不到会有比这更美好的东西了。” 假如我能够从他们的生活推演出关于主体的最佳表达形式,那我会对明天有着更为持久而狂热的期待吗?
可是,尼采告诉我,“上帝是上帝,我是我。” 也许,我一直要的是那种理所当然是属于我的主体存在,可这理所当然只能是一种先验认识,是永远也无法实现的自己。
可我就要放弃了吗?“不,不。” 我坚定的摇了摇头。斐拉里西斯说,“你的这种欲望正是不属于你个体的那部分――这部分是万物共有的,没有什么区别。这不仅仅是你个人的呼声,同时也是生存本身的呼声。这就是所有生存事物的内在成分,甚至是万物的起源。”
我的1998年。
我住在人大的大院里。我呆在那成年累月死一般寂静的图书馆,看着落慢灰尘的书籍慢慢泛出黄色,看着外面的天色慢慢变暗,等到最后一丝光线消失的时候,我会走回研究生宿舍,在那里吃完我的馒头和豆腐乳,然后在人大西门的小胡同里看那些喧哗和简单笑容,又在深夜的时候被那些暴风雨惊醒。
我以为这一切永远不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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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生活在1968年的1998年(7)
这个怎么和刘月写的差不多呢? 温相 字242 2003-12-09 08:27:11
🙂我不认识刘月。 人来人去 字52 2003-12-09 11:47:39